全面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校党委书记 易 红
编者按:高校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建设有中国特色高等教育体系、完善现代大学制度的重要内容,对于学校的改革与发展、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有着深刻的内在关联性和极端重要性。为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并推动此项工作更好地朝着制度化、规范化和常态化的方向发展,学校特地召开了“东南大学2016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旨在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层层落实,重在基层”,进一步完善和健全符合东南大学校情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体系,确保相关责任落到实处。
召开东南大学2016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是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上级的相关精神以及学校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促进学校又好又快的发展。我们希望把这次会议既开成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已经取得阶段性成效的总结会,也开成在新形势下进一步提升工作、完善机制的推进会。
近年来,在学校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在纪委的履职尽责、各单位的密切配合和全体师生的共同努力下,东南大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围绕学校中心任务和改革发展大局,开展了一系列卓有成效的工作。
制定实施《中共东南大学委员会关于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有效落实;坚决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作风建设的常态化机制基本形成;系统梳理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相关的制度和文件,并对部分文件进行了补充和修订,形成了较为完善的、符合学校实际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对近三年来上级对我校开展的二十余项专项检查整改落实情况进行清查,未整改到位的,督促其继续进行整改,目前已经基本整改到位;加强监督检查,防范办学风险工作持续推进;坚持反腐倡廉教育联席会议制度,构建了党风廉政教育大宣教的格局等。
总体而言,学校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总体情况不错,师生员工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越来越重视,党员干部的自律意识、担当意识、主动接受监督意识不断增强,“立德树人,风清气正”的校园文化氛围和育人环境已经基本形成并正在得到不断的提升。
但是,学校在科研经费使用、财务制度执行等方面,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其中大多是因为不了解情况、不熟悉政策、不注重学习而发生的违纪违规现象。对照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对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出的新要求、新部署,以及中央巡视组开展高校巡视工作的标准,学校在内控机制方面也确实存在一些需要改进、完善的地方。当前,进一步提升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水平,就是要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做好学校内控机制完善相结合。
东南大学2016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的主题是:“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层层落实、重在基层。”首先,“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意思是指高校实行的是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这样的领导体制决定了高校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时,既要强化党组织和书记的责任,又要强化校长的党政同责和班子成员的一岗双责,即不仅要对所在岗位应当承担的具体业务工作负责,还要对所在岗位应当承担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负责。无论是书记,还是校长和班子其他成员,都是党培养和管理的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上,都要切实履行好自身的责任,即使是党外身份的相关领导同志,也要履行好与自己相关的工作职责。其次,“层层落实”。党中央强调,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将责任传导到基层单位的神经末梢。每个层级的领导干部都要承担相应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要勇于担当,恪尽职守,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一级一级地落到实处。再次,“重在基层”。所有院系党组织、职能部门、直附属单位、基层党支部都要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当好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政治生态负责,对干部、教师、学生的健康成长负责。
当前,学校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主要围绕着以下四个方面进行加强。
一、提高思想认识,凝聚师生力量。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着眼新的形势任务,把全面从严治党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内容。在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习总书记继续强调,全面从严治党是我们立下的军令状,要保持坚强政治定力,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创新体制机制,强化党内监督,使管党治党真正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不断取得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成效。学校要按照上级的要求,不断提高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思想认识。
当前,东南大学正处于大力实施“十三五”事业发展规划纲要、全面深化综合改革、加快推进世界一流大学和世界一流学科建设的关键时期,这些任务和目标的推进与完成,离不开全体师生员工的共同努力,更离不开一个风清气正、蓬勃向上的校园氛围。作为学校事业发展不可或缺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关系着学校事业的健康有序发展,关系着办学水平和办学能力的持续提高。
提高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认识,无论是对学校还是对每个人而言都具极端重要性。特别是校领导班子成员、部处长、院系领导班子成员都要切实提高认识。学校要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尤其是通过前些年多次力度较大、效果明显的专项整治工作已经取得的重要阶段性成果的基础上,进一步统一思想,形成共识,凝聚力量,以更严格的标准、更高的要求,坚决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打造更加风清气正的教育政治生态和育人环境,为世界一流大学建设提供坚强的保障。
二、强化制度建设,健全责任体系。学校各级党组织要从思想上、行动上坚决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部署,强化责任担当,确保全面从严治党向学校基层延伸。
学校党政主要负责人是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坚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监督班子其他成员及下一级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落实党内监督各项制度。党政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履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把党风廉政建设要求融入到分管业务工作中,推进相关制度规定的建设完善,督促分管部门主要负责人履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落实党内监督各项制度。各院系、部处、直附属等二级单位领导班子对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负主体责任,认真落实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部署,全面负责抓好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把党风廉政建设的要求融入到业务管理与工作环节中。各单位党政主要领导是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履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
在这项工作上,东南大学已有很好的传统和工作基础,此前已经建立了相对成熟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体系。现在,再次强调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责任体系,也是根据新要求,参照兄弟院校的行之有效的做法,在现有工作基础上做的进一步完善。完善的重要依据和背景是,党委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主体责任,党委书记、校长是第一责任人。所谓党委承担主体责任,是指党委作为一级组织,党委常委会的所有成员都要承担各自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而书记、校长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也是建立在校领导班子全体成员努力工作、恪尽职守基础之上。同时,副书记、副校长履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同样也是建立在其分管的职能部门履职尽责基础之上。由此,本次会议对体制、机制和责任体系的调整和建设,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层面的签约上,首先是书记、校长与副书记、副校长签责任书,这是在校领导班子内部传导压力、共担责任;其次是分管校领导与其分管的党政职能部门的主要负责人签责任书,也是实现传导压力、重在基层的抓手。这样的一个签订仪式,不是一种形式,而是一种有着实质内容的新的制度设计和安排。
副书记、副校长与书记、校长签订责任书,就是副书记、副校长们都能在各自负责的领域和职责范围内,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责任。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与分管校领导签责任书,就是督促职能部门严格履行“一岗双责”,推动和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在具体的职能部门切实落到实处。每一位部处长要对其分管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责,也要对其分管的校领导负责。同样,校领导班子的副职也要对书记、校长负责。
此外,此前院系党政负责人均能根据责任书中提到的责任和要求,很好地发挥作用。希望院系的党政负责同志和所有同志都能一如既往地信守承诺,努力工作,为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继续发挥作用做出贡献。
三、注重宣传教育,营造优良氛围。要将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工作纳入学校党委宣传思想工作的总体部署,全面宣传、深刻解读党的十八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严明党的纪律和规矩的重要论述、中央纪委全会精神、党内各项法规等。要进一步完善反腐倡廉教育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相关职能部处及单位要切实担负起廉政教育的相关责任。要加强对重点领域、关键岗位工作人员的专题教育、警示教育,建设具有东南大学特色的廉政文化。
要把党章和廉洁自律准则、纪律处分条例、问责条例等党内法规纳入校、院(系)两级理论学习中心组、党课和党校教育课程、党员学习规划中。要结合现在正在开展的“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教育引导党员干部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向党中央看齐,向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看齐。要把严肃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落实到学校的教育教学与管理工作中,强调“学术研究无禁区,课堂讲授有纪律”。切实加强对学校的宣传思想舆论阵地、哲学社会科学报告会、讲座、论坛、校内出版物等的管理,牢牢把握校园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管理权和话语权,培育风清气正的校园文化生态。
四、着力做好监督,积极排查风险。要按照教育部党组和中央纪委驻教育部纪检组的要求,把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作为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的基本方法和关心爱护党员干部的重要手段,运用到工作的具体实践。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对涉及“四风”的问题和现象,坚持直查快办。抓好执纪监督,把政治纪律执行情况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以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的“六大纪律”为标尺,发现苗头及时提醒,触犯纪律立即处理,提高纪律执行力,维护纪律严肃性。
要持续巩固和拓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成果,着力解决广大师生员工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将教师职业道德、学术道德等纳入新进教职工的入职教育内容,教育广大教师将科研诚信、学术自律内化为为人师表自觉行为与习惯。严肃查处违反师德行为和学术不端行为,在教师的职称评审、导师遴选、项目申报、奖励评定等工作中,将是否遵守学术道德及学术规范列入评价体系,引导教师自觉抵制不正之风。
各单位要积极主动地深入排查所涉业务工作、管理工作中的风险点,要重视审计监督结果的运用。在相关廉政风险的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要形成常态化的联动监督检查机制,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并制定防范措施。对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及时咬耳扯袖,抓早抓小,将潜在的廉政风险消灭在萌芽状态。要在重要的时间节点进行教育提醒,使广大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牢记各项廉洁自律要求和党的纪律底线。强化学校各级党政领导班子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督促管理部门在关键环节切实落实自我监督制约措施。
高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是建设有中国特色高等教育体系、完善现代大学制度的重要内容。要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的完善与执行,更好地纳入以《东南大学章程》为龙头的现代大学治理结构与体系的整体建设,确保学校办学和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依。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坚决保护教职工干事创业的积极性。相关工作要努力做到扶正祛邪、辨明是非、传递正能量,真正实现惩恶扬善、正风肃纪,弘扬校园正气。
每一位纪委委员都要按照学校党委的要求,认真学习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新要求、新精神并落实到工作实践。面对新形势、新挑战,学校纪检部门和纪检干部要坚持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不断提升职业能力和职业素养。要依托学校自身的学科优势,牢牢把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规律和特点,积极探索东南大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新思路、新举措。要更加积极地履职尽责,以更高的工作质量和更好的工作效果,全方位服务于学校改革发展大局。
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党风廉政建设永远在路上。每一个东南大学人,都要自觉增强廉洁修身的意识。学校各级领导干部,要按照“五好干部”标准,做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团结带动本单位的全体教职工真抓实干,干出激情,做出成绩。每一位教师,都要按照“四有标准”,做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好老师,为发展具有中国特色、世界水平的现代教育,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做出更大贡献。我们要按照上级的决策和部署,切实贯彻落实好全面从严治党、管党治党的要求,围绕世界一流大学的建设目标,全面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以优良的党风带动政风校风学风,为学校实现快速发展、特色发展、内涵发展、和谐发展,营造风清气正的校园氛围。
(本文为校党委书记易红在“东南大学2016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上的讲话摘要)
切实履行“一岗双责”
确保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到实处
校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任利剑
对于今天的会议,学校党委和行政给予了高度的重视。9月5日的党委常委会专门听取了会议筹备情况的汇报,易红书记和张广军校长都对开好这次会议作了重要指示与指导。今天的会议由张广军校长亲自主持,易红书记作了重要的主题报告,王保平常务副校长和丁辉总会计师分别就科研经费管理与财务管理方面的情况做了专题报告。
学校党政对本次会议的筹备和召开给予的这种重视,充分说明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对于东南大学的改革与发展、对于东南大学的“双一流”建设的深刻的内在关联性及其极端的重要性。此次东南大学2016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除了是对过去相关工作的回顾,也是一个了解最新政策动向,进一步聚焦相关任务,立足自身提升、重在自身建设的会议,更是一个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推进党风廉政工作的会议。希望重点从以下四个方面,做好本次会议精神和要求的落实工作:
一、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教育,扎实开展校园廉政文化建设
开展切实有效的廉政教育是为了实现关口前移、抓早抓小,也是为了避免不少高校曾出现过的因为不学习、不知情而犯下错误的现象,同时也是更好地保护我们的同志,推动工作安全、持续发展的必要举措。
开展廉政教育,首要是各级、各类领导和工作岗位上的负责同志和从业人员都要认真学习党和国家的相关最新政策方针,及时了解各项最新政策规范,避免因为对各项政策要求不熟悉、不清楚而导致的某些不合规、甚至不合法现象的出现。加强学习是筑牢思想防线,实现关口前移的重要基础。
各部门在近期要更好地组织所在单位和部门的人员更加深入地学习党章党纪,加强对《廉洁自律准则》《纪律处分条例》《问责条例》等重要文件法规的学习。通过不断加强学习,加强世界观改造,提升修养,守住底线,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
纪委办还将适时通过专家报告、实地考察、警示教育、网上知识竞答等多种形式,进一步加大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广度和力度,更好地推进风清气正的校园氛围的营造与形成。
二、进一步深化制度体系建设,完善和构建符合东大校情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体系
本次会议的主题是,更好地在我校完善和构建“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层层落实、重在基层”的党风廉政工作机制和责任体系。此次责任体系的完善与构建,重点聚焦在学校管理层面。易书记和张校长与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学校领导班子成员与所分管的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分别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这是对2014年公布的《中共东南大学委员会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中规定的责任体系的一次更具操作性的设计和补充,对整体推动学校建设和发展将产生重要影响。
就具体落实党委的要求和易书记的指示,现对相关工作作如下建议:1、在思想认识上,签订了责任书的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要高度重视这项工作,切实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强化责任担当,履行责任书的各项要求。同时,各位部、处长要与所在部门的领导班子形成高度共识,研究和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使相关工作落到实处,抓出成效。我们希望,各位同志能以认真、负责的精神而不是用敷衍、应付的态度面对和推行这项工作。各位同志要本着对学校事业高度负责、对与自己一道工作的同事的发展高度负责、也对自己的职业生涯高度负责的精神对待这项工作。
2、在实际操作上,各职能部门要在今天的会议结束后,立即启动本部门职责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风险点及内控机制的薄弱环节的排查和梳理工作,在10月13日之前完成相关工作,并将排查和梳理工作的清单报送分管(联系)校领导,同时抄送纪委办监察处。
在此项工作的开展过程中,希望:(1)对于问题的排查和梳理应该是全面、系统和全覆盖的,而不是局部、零星和随机、随意的。要通过对风险点和薄弱点的仔细、系统排查和梳理,认真总结过去,以利当下,开启未来;(2)对于问题的排查和梳理应明晰和具体,有明确的工作指向和目标,而不能笼统、模糊,过于粗略,难以把握;(3)对于那些在本部门工作职责范围内可以妥善处理的问题,要立即整改,以见成效;(4)对于那些虽然发生或出现在本部门所辖工作之中、但其解决却有待相关部门或方面参与和配合,有些甚至需要在学校整体层面统筹解决的问题,各部门要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提出较为翔实、可行的工作意见和建议;(5)希望各部门、各院系对于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其他方面的事宜提出制度、机制建设、弊端消除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学校将把各单位本次梳理和排查工作的情况作为廉政责任制工作考核的重要依据。
3、在工作机制方面,各职能部门要及时向分管校领导汇报工作进度,积极争取分管校领导对于梳理和排查工作的指导和支持。学校党委常委会将在近期进一步研究和落实相关工作职责和进度,全面推进这项工作的实施。各院系的廉政风险排查和梳理工作参照上述要求,由院系党委牵头,行政配合,工作情况要及时向联系校领导汇报。
4、为帮助职能部门和院系开展排查和梳理工作,纪委办监察处、审计处提供了一份排查和梳理工作的提示以供参考。刚刚王保平副校长和丁辉总会计师的专题报告也提供了很好的启示。此项工作有以下几个环节和方面需特别关注:第一,“小金库”问题。“小金库”是近三、五年来国家致力于清除的毒瘤,学校各单位要认真梳理并予以高度重视。希望通过此次的清查、排查和梳理,使学校能够在此项工作上取得较为彻底、能根本性解决问题的实效。现在,对“小金库”的处理早就非常明确:一旦发现,单位主要负责人立即就地免职,再行调查和处理。所以各单位一定要本着对学校事业高度负责、对同事高度负责、对自己高度负责的精神,高度重视此项工作,争取在自查自纠的层面解决这个问题。第二,“三重一大”决策机制的执行情况。所谓“三重一大”集体决策,不是推卸责任,而是所有的决策必须集中集体的智慧,在符合集体、整体利益的前提下,共同做重大决策。此次梳理、排查,要对“三重一大”制度的问题、执行情况和完善措施等进行彻底调查。第三,相关职能部门对于本部门所辖业务工作的基本制度、规范和规定的遵循和执行情况。干部选拔任用、招生录取、基本建设、物资采购、财务管理、科研经费、校办企业、学术诚信等一直是学校党风廉政建设的重点部位。每个部门在梳理排查业务过程中,一定要对照业务工作规范化要求,把那些有章不遵、有规不循的情况和问题排查出来,并予整改。同时要把对问题的排查和梳理与所在部门乃至学校整体内控机制的完善、建立相结合。第四,对于那些或是教职工反映强烈和集中的问题,或是学校已明确指出纠正和整改要求的问题等,也要作为梳理和整改的重点。
三、进一步强化监督检查,切实增强监督实效
监督是“一岗双责”非常重要的内容,加强监督首要是各职能部门要切实做好本职工作范围内的监督工作。参加签责任书的各职能部门要加强分管领域和工作范围的监督检查,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的要求贯穿于业务工作全过程。
要强化专职部门和专兼职人员的监督职能。作为专职部门,纪委办公室、监察处、审计处要进一步发挥专业部门作用,加强联动,深化“三转”,坚持在服务中监督,在监督中服务,推进纪律检查、行政监察和业务监管深度融合,尤其要重点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招生录取、基本项目、物资采购、财务管理、科研经费、校办企业、学术诚信等领域监督检查。新一届纪委委员以及党风党纪监督员、特邀监察员要按照学校党委要求,积极发挥自身优势,认真履职尽责,发挥应有的监督作用。
四、进一步聚焦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
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党组、驻部纪检组《关于高等学校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指导意见》,各单位、各部门要抓好日常教育,建立经常性谈心谈话工作机制,充分运用多种有效手段,将谈话提醒、函询、批评教育、约谈、民主生活会、诫勉谈话等方式有机结合,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融入各单位、各部门的规范管理和风险防范工作当中。学校纪委近期将按照教育部文件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出台具体实施细则,组织和推进相关工作。
本次会议是学校今年7月份顺利召开第十四次党代会以后,在党的建设方面的又一次重要的工作会议。其目的就在于通过工作机制和责任体系的进一步完善和建设,推动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更好地朝着制度化、规范化和常态化的方向发展,为学校的改革与发展、为“双一流”建设做出应有的贡献。全校要以本次会议为新的工作起点,根据易书记和张校长的要求,切实增强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政治自觉与执行力,扎实开展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工作,推动东南大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断迈上新的台阶。
(本文为校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任利剑在“东南大学2016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上的讲话摘要)
加强、改进科研项目与经费管理的情况通报及剖析
常务副校长 王保平
一、关于中办发2016年50号文件等的解读
近年来,关于科研项目与经费管理出台了国发﹝2014﹞11号、国发﹝2014﹞64号、中发﹝2015﹞8号、中办发﹝2015﹞46号、中发﹝2015﹞4号、《科技成果转化法》修订、国发﹝2016﹞16号、中办发[2016]50号等文件,就中央财政的科研经费项目和经费的管理提出了一些要求,特别是画出了具体的红线,并对项目的放开、管理以及服务作出了更加明确的要求。
其中,《中办发[2016]50号》文件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人为本、遵循规律、“放管服”结合以及政策落实落地。所谓“放管服”相结合,即进一步简政放权、放管结合,扩大高校、科研院所在科研项目资金、差旅会议、基本建设、科研仪器设备采购等方面的管理权限。同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严肃查处违法违纪问题。
就科研项目资金的管理,主要包括简化预算编制,下放预算调剂权限;提高间接费用比例,加大绩效激励力度;明确劳务开支范围,不设比例限制;改进结转结余资金留用处理方式以及项目承担单位自主规范管理横向经费等。对于差旅费、科研仪器、设备管理都提出了明确要求。
此外,文件就完善高校、科研院所差旅会议管理;科研仪器设备采购管理;基本建设项目管理以及如何规范管理、改进服务等也提出了具体要求。
二、东南大学科研项目管理重大举措
当前,学校科研经费管理的重大举措主要包括:
第一,明确科研经费管理责任主体,坚持“统一领导、分级管理、责任到人”的原则,建立分级管理体制;第二,从学校层面而言,成立科研经费管理办公室,统筹管理科研项目的立项申报、预算编制、经费使用管理;第三,继续完善学校各项科研管理、财务管理制度;第四,进一步完善数字化校园管理系统和财务软件系统,加强预算管理,建立科研管理信息共享平台。
三、东南大学项目及经费管理清单
学校关于调整和修订科研项目和经费管理的相关政策主要包括《关于基本科研业务费开支范围的规定》《财政部关于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使用管理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东南大学经济合同管理办法(试行)》《关于科研项目预算中有关间接费用的规定》《东南大学科研经费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关于东南大学科研项目经费支出调整的规定》《关于印发<东南大学科研项目经费预算调整的规定>》《东南大学关于科研项目结题结账及结余经费管理办法》《东南大学会议费核算管理办法(暂行)》《东南大学差旅费管理办法(暂行)》《关于加强单一来源等采购方式管理的规定》等,学校师生要按照相关要求认真贯彻执行并加以落实。
四、东南大学经费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学校科研经费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包括:第一,科研项目的绩效支出比例较低(5%),项目完成好坏都一样,没有充分体现绩效考核;第二,项目完成并通过验收后,没有及时结转结余资金;第三,科研项目管理软件和财务管理软件系统尚未实现有效对接和信息共享,对科研项目预算执行的监控和预警机制还不够健全;第四,个别院系对科研项目管理、经费使用监管相对薄弱,特别是少数项目负责人责任意识不到位,个别教授对科研经费公有属性认识不足;第五,个别理工类项目和大多数人文社科类项目存在预算执行进度较慢、项目结题前突击花钱的问题,结余经费的使用不明确;第六,科研经费预算编制不严肃、不真实,例如部分项目预算与实际开支偏差大,没有发挥预算作用;违规转移、转拨科研经费等;第七,外协服务、材料采购和管理存在薄弱环节。如材料采购存在规避10万以上招标、2万以上签订合同和1000元以上提供明细的财务制度要求的现象,以及没有建立或执行材料出入库管理制度等问题;第八,科研经费使用不够规范,例如存在报销虚假发票、报销发票连号报销、报销非项目组成员的差旅费、个人报销购物卡、汽油卡、食品等问题。
五、关于加强、改进科研项目与经费管理的相关举措
加强、改进科研项目与经费管理的措施可以从以下方面进行:第一,进一步完善东大现有项目及经费管理办法,包括制定劳务费管理规定和制定间接费管理规定;第二,健全长效监管机制;第三,建立在岗兼职的管理制度,针对于此,学校后续将出台相关政策;第四,建立引导和激励机制,包括制定针对所有科研项目的绩效考核方案,争取激励科技创新的税收政策等。
(本文根据常务副校长王保平在“东南大学2016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上的讲话整理完成)
当前高校财务形势和主要工作
总会计师 丁 辉
一、当前高校财务管理工作面临的形势
1、当前高校面临着经济新常态、政府职能改变、现代大学治理、“八项规定”和专项巡视、“双一流”建设与教育综合改革、科研体制与经费管理改革、预算改革与绩效预算等新形势和新要求。在全面落实“放”“管”“服”时,严守国家财经纪律和财经规矩是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反腐倡廉建设的基本要求和一项基础性工作。
2、东南大学正在开展的“双一流”建设既是学校发展的重大机遇,也是重大挑战和考验;资金对促进学校发展的作用比以往任何时候都大;廉政和资金(产)安全事故发生对学校的危害也更大;加强对财务风险的防范当前尤显重要。
二、在加强学校财务管理和财务服务的同时,注重发挥财务监督的作用
1、学校财务管理工作以资源配置、单位利益最大化为核心,在这个方面,我们需要突破规则、改革创新。总体模式为管理为主,服务次之。
2、学校会计核算和服务要按统一的法规和准则处理业务,模式为服务为主,管理次之。
3、财务监督贯穿整个资金运行全流程,在资金运行很多关卡上可发挥防范和制止作用,财务监督也是廉政风险防范的基础性监督。
三、以启动学校内部控制建设为切入口,全面提升学校风险防范和管控能力
高校内部控制不仅仅是指财务,“内部控制”是一种强调以预防为主的制度,指高校为实现控制目标,通过制定制度、实施措施和执行程序,对管理与运行风险进行防范和管控,目的在于通过建立完善的制度和程序防止错误和舞弊的发生,提高管理的效果及效率,它和廉政建设紧密相联。内部控制实质是由一系列的政策和程序组成(工程),将所有的业务活动按流程进行风险分析,并按风险点制定管控措施,将分散的管理制度有机地连接起来,构成一个体系(系统)。内控建设不是另起炉灶,取代现有各项规章制度,而是穿针引线、穿衣戴帽,使其规则化、程序化、系统化,编织一个更加致密的笼子。
自2012年以来,国家制定实施的《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关于全面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的指导意见》《关于开展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的通知》等文件,对学校内部控制提出了明确要求;学校的综合改革、管理重心下移,管理服务部门优化重组,都需要按内部控制的原则和流程,重新梳理各项制度,确保分工清晰、权责分明、精干高效。
四、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应该遵循的原则
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主要包括三项原则:
第一,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贯穿单位经济活动的决策、执行和监督全过程,实现对经济活动的全面控制。重点做到“三个全面”,即范围上要全面控制;流程上要全过程控制,如预算工作,就要做到编制有目标、执行有监控、完成有评价、结果有反馈、反馈有利用;人员上要全员控制。第二,重要性原则。在全面控制的基础上,内部控制应当关注单位重要经济活动和经济活动的重大风险。第三,制衡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在单位内部的部门管理、职责分工、业务流程等方面形成相互制约和相互监督,将制衡机制嵌入单位内部管理制度,使内部管理制度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有利于堵塞漏洞、消除隐患,真正发挥出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作用。内部权力制衡有四项基本要求,即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定期轮岗。
五、我校开展内部控制工作主要内容和流程
按内部控制规范工作基本要求和我校特点,东南大学内部控制工作将从以下十个方面开展:
第一,建立机构,宣传培训。已成立校长为组长的内部控制规范领导小组、开始内部控制规范宣传和培训工作。第二,制定工作方案,征求全员建议。第三,全面梳理管理流程和业务流程。第四,系统分析经济活动风险。第五,确定风险点。第六,选择风险应对策略。第七,制定《东南大学内部控制手册》。第八,开展试运行,及时进行风险测试。第九,正式实施学校内部控制规范。第十,定期开展自我评价。
(本文根据总会计师丁辉在“东南大学2016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上的讲话整理完成)
东南大学部处、院(系)等二级单位廉政风险点排查提要
1.决策程序
针对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中存在的问题,围绕“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和党政联席会议制度是否建立、决策程序是否规范、制度执行是否到位等方面进行全面排查。重点关注重大决策是否落实集体决策,是否实行票决,是否公平、公开、透明,是否广泛征求广大师生员工的意见、决策记录是否完整、是否坚持信息公开。
2.工作流程
针对工作流程中存在的问题,围绕相关制度是否健全、程序执行是否规范、内部监督是否有效等方面进行全面排查。重点关注是否严格执行学校相关规章制度,是否健全内部内控机制,是否对工作流程进行过程追踪和后期审核,是否对部门内部涉及人财物等关键岗位进行风险防控,是否强化流程内转效率,是否强化内部监督检查机制。
3.经费使用
针对经费使用中存在的问题,围绕经费预决算编制执行是否合理、是否建立财务管理制度、是否财务公开等方面进行全面排查。重点关注是否严格执行财务预决算制度、是否坚持领导“一支笔”审批及对报销合理性的审查、是否坚持财务公开、是否存在“小金库”现象。
4.资产管理
针对资产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围绕是否严格执行招投标规定、是否建立资产管理制度、是否有效提高国有资产的利用率等方面进行全面排查。重点关注是否按规定进行公开招标、是否建立和健全相应的资产管理制度、是否定期进行资产盘点,做到账实相符,是否建立固定资产登记、领用、借出手续程序,对外投资或经济行为是否经集体决策。
5.人员招聘
针对人才引进中存在的问题,围绕计划制订是否规范、材料审核是否真实、面试工作是否公开透明等方面进行全面排查。重点关注是否严格按照学校的相关规定制定本部门进人计划,是否严格按要求审查资格和申报材料,多层次把关,确定考核材料的真实性,是否组织面试小组,规范面试程序,做好面试记录,严格保证招聘试题的保密性,是否坚持网上公示。
6.合作交流
针对合作交流中存在的问题,围绕报批程序是否健全、交往过程是否规范、经费使用是否合理等方面进行全面的排查。重点关注是否按要求制订计划,是否严格执行合作交流的报批程序,是否严格执行学校关于公务接待、办公用房、公车使用管理等规定,是否严格执行教育部兼职取酬的相关规定,是否切实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要求,是否做好专项检查中的整改工作。
7.业务履职
围绕各部处执行上级专项业务或特定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围绕是否理解、掌握上级要求、是否贯彻执行、是否整改到位等方面进行全面排查。重点关注是否了解本部门相关业务规范,是否严格执行上级业务要求,是否存在未能执行的情况,是否了解未能执行的原因,是否了解未执行可能产生的后果,是否确定整改时间及整改方案等。
8.其他与审批权、决策权、组织人事权、公共资源调配和使用权等相关的内控机制风险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