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工委,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党委各部、委、办,工会、团委:
2015年中秋、国庆“两节”将至,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教育部党组及江苏省纪委有关要求,严明作风建设各项纪律,持之以恒纠正“四风”,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现就中秋、国庆期间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落实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有关规定重申和提出要求如下:
一、严明纪律规矩。全校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带头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勤俭节约、反对浪费等一系列规定。严禁公款送月饼节礼;严禁公款大吃大喝;严禁公款安排旅游、健身和高消费娱乐活动;严禁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奖金、福利和实物;严禁党员干部出入私人会所、公车私用、利用婚丧喜庆敛财以及各种变相的违规行为。
广大教师要严格执行教育部《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的规定》,自觉做到“六个严禁”,树立当代教师的良好形象和精神风貌。
二、落实主体责任。各单位、各部门党政领导班子要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结合“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加强督促检查,强化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防止违规违纪问题发生。要立足早部署、早提醒、早检查、早处理,严守纪律红线,真正把纪律立起来、严起来。
三、强化执纪问责。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将就中秋、国庆节日期间作风建设情况加强监督检查,加大执纪问责力度,对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并点名道姓通报曝光。要严格追究对“四风”问题听之任之、监管不力的单位领导责任,坚决维护纪律的严肃性,确保中秋、国庆期间风清气正。
学校纪委监督举报电话:025—83792682;
中共东南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5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