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全省第八届“校园廉洁文化活动周”的通知

发布者:纪委发布时间:2014-10-29浏览次数:625

关于组织开展全省第八届

“校园廉洁文化活动周”的通知

各市教育局,昆山市、泰兴市、沐阳县教育局,各高校,扬州商务高等职业学校、南京工程高等职业学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结合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举办第三届全国高校廉政文化作品征集暨廉洁教育系列活动的通知》(苏思政厅函〔2014〕24号)要求,省教育厅决定在全省教育系统开展第八届“校园廉洁文化活动周”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活动以“崇德向善·勤廉笃实”为主题,崇尚中华美德,弘扬勤劳廉洁,引导积极向上,推进廉政文化作品创作与廉洁知识传播。

  二、活动主要内容

  (一)高校廉政文化作品征集活动。活动对象为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职教职员工和在校学生。作品分表演艺术类、书画摄影类、艺术设计类和网络新媒体类4个大类。作者于8月20日前通过中国大学生在线上传作品报名并生成作品编号,填写报名表(附件1)后交所在高校,报名表填写需准确、完整、清楚。

  (二)中小学软笔书法作品征集活动。活动对象为全省中小学在职教职工和学生。书体不限,作品尺寸最大不超过六尺整张,一律竖式。

  (三)大学生廉洁知识问答活动。活动对象为全省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学生。7月,参与者登录中国大学生在线专题页面,学习廉洁知识。8月—9月,组织大学生通过专题页面在线报名并参与知识问答活动。

  (四)中小学教师廉洁知识网络竞赛。活动对象为全省中小学在职教师。8月—9月,组织中小学教师学习《中小学教师廉洁从教读本》。10月—11月,登录http://211.65.21 6.95:8099/UserCenter.aspx,点击“江苏省中小学教师廉洁知识网络竞赛”进入页面,参与竞赛。

  三、报送要求

  (一)报送数量。各高校每个大类限报2项,第七届校园廉洁文化活动周获一等奖的作品可以报送参加第三届全国高校廉政文化作品征集活动,不计入高校报送作品数量,但不参加第八届校园廉洁文化活动周作品评选。各省辖市教育局可报中小学软笔书法作品20件。

  (二)作品要求(附件2)。

  (三)报送时间。9月8日前,报送高校廉政文化作品及报名表。10月17前,报送中小学软笔书法作品。

   四、活动和作品评选

  省教育厅将组织专家对上报作品进行评选,并遴选作品参加教育部组织的第三届全国高校廉政文化作品征集活动。报送教育部参赛的作品不予退还,其它作品待评比结束后都可领回。大学生廉洁知识问答活动和中小学教师廉洁知识网络竞赛分别由教育部、省教育厅综合考虑答题正确率和完成时间等,评选一、二、三等奖若干名。

  五、活动要求

  (一)加强领导。各地各高校要加强组织领导,党员领导干要发挥示范表率作用,教育纪检监察部门要发挥组织协调作,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员工和学生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二)强化宣传。要加强宣传,为活动营造氛围。10月10—25日,教育部将在中国大学生在线上对高校入围作品进行网络投票,投票结果作为最终重要参考因素,各高校要积极组织学生参与投票。

  (三)严格标准。报送作品必须是本单位干部、教职工或学生自创 ,如有抄袭取消参评资格。各地各高校要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组织活动,坚决杜绝弄虚作假的行为。

  联系人:胡海民,电话:025-83335340,邮编:210024,地址:南京市北京西路15号省教育厅1310办公室,邮箱:13913911396@163.com



附件:1.高校廉政文化作品征集活动报名表

    2.作品要求













附件1

高校廉政文化作品征集活动报名表

作品名称


作品编号

(请填写在中国大学生在线

活动页面报名时所生成编号)

作品类别

□表演艺术类□书画摄影类□艺术设计类□网络新媒体类

所在学校


联系人及

联系方式


主要参

序号

姓名

性别

年龄

所在单位

专业/年级

1






2






3






4






5






作品内容简介(限200字以内)










注:集体项目请在作品名称项注明参与人数。联系人可由非主要参与者担任。主要参与者信息项请按排序填写主要创作者、表演者等,不得超过5人。各类别作品原则上不予退还,请作者自留底稿。作品报名表需加盖学校公章。



附件2

作品要求


  除网络新媒体类外的参评作品同时报送原件和光盘形式的电子版,分别制作,不得将不同作品放在同一张光盘上。作品需注明单位、名称、类别、作者和联系电话。

  一、表演艺术类作品

  包括歌舞类、语言类和戏曲类节目。合唱:合唱队人数不超过40人,钢琴伴奏1人,指挥1人(合唱指挥原则上应为本校教师),每支合唱队演唱两首歌,演出时间不超过8分钟;小合唱或表演唱:人数不超过15人(含伴奏),不设指挥,演出时间不超过5分钟;重唱:人数不超过5人(含伴奏),演出时间不超过5分钟(不得伴舞);独唱:可有钢琴伴奏1人,演出时间不超过5分钟(不得伴舞);群舞:人数不超过36人,演出时间不超过7分钟;独舞、双人舞或三人舞:演出时间不超过6分钟。语言类节目:人数不超过30人,演出时间不超过12分钟。戏曲类节目:人数不超过30人,演出时间不超过12分钟。表演艺术类作品的演出者、作者或指导教师必须是同一高校的师生。节目统一采用DVD光盘形式报送,一式两份。光盘需制作成DVD 格式,声音和图像需同期录制。报送的光盘上需粘贴标签注明所在省(区、市)、市及学校名称,所在组别,节目名称和形式,作者姓名,联系电话,指导教师姓名。光盘的内容中不得出现所在地区、学校名称、指导教师或演员姓名等信息。

  二、书画摄影类作品

  包括绘画作品、书法作品和摄影作品。国画、油画、版画、水彩/水粉画(丙烯画)等尺寸均不超过对开(约1325px×1900px)。漫画作品为16K大小。书法作品尺寸不超过四尺宣纸(1725px×3450px)。摄影作品单张照和组照(每组不超过4幅,需标明顺序号)尺寸均为14寸(约762px×889px);除影调处理外,不得利用电脑和暗房技术擅改影像原貌。摄影作品需同时报送电子文件,并附送作品拍摄过程的相关技术介绍。书画摄影类不用装裱。绘画、书法作品需注明作者姓名、所在院校、组别、联系电话、作品的名称和品种、尺寸大小(长×宽×高)、创作时间;可写在作品背面,也可附另纸注明。版画作品按惯例需在画面四周留出空白并署名。

  三、艺术设计类作品

  艺术设计类作品主要包括宣传招贴、篆刻、民间艺术、数码艺术、陶艺、纸艺等作品。活动作品必须为作者原创,且从未在其他的竞赛、展览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参加者需提交JPEG格式、A1尺寸、横向布置的电子展示文件至少两个。其中应包含作品照片、创意说明以及制作过程的简介。陶艺、纸艺等立体作品应提供至少三幅不同角度的照片。要求寄送作品原件,如果原件不方便邮寄,请将能反映作品情况的照片制作成光盘报送。

  四、网络新媒体类作品

  包括微电影、动漫、FLASH等。作品须为原创,内容应积极健康,紧扣主题,以小见大,微言大义,贴近实际,贴近生活,时间不超过12分钟;漫画类作品要求内含DPI 300、A3大小作品电子原文件及DPI 72、A4大小的JPG格式预览图及电子版报名表的光盘。漫画类作品电子文件格式为TIF、JPG或PSD。需将含作品内容电子文档光盘报送。

  五、中小学软笔书法作品

  不需装裱。作品背面右下角用铅笔注明作者姓名、性别、年龄、市、县(市、区)、学校名称、联系电话及地址。各省辖市教育局组织评比后择优按数量报送,各县(市、区)教育局和中小学自行报送的作品一律不参加评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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