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13年东南大学“校园廉洁文化活动周”系列活动的通知

发布者:张明杰发布时间:2013-10-29浏览次数:272

各党工委,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党委各部、委、办,工会、团委:

  为进一步推进校园廉洁文化建设,营造风清气正的廉洁校园环境,根据江苏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全省第七届“校园廉洁文化活动周”的通知》(苏教办[2013]5号)精神,经研究,决定在全校开展“校园廉洁文化活动周”系列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活动主题

活动以“中国梦·廉洁情”为主题,结合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学校师生视角倡廉洁、行勤俭、树清风,培育节约型校园文化,引领廉荣贪耻的社会风尚,引导广大干部师生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想信念,为实现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的“中国梦”而不懈奋斗。

二、活动主要内容

(一)开展廉政书法比赛。包括硬笔书法、软笔书法。

(二)开展廉政绘画比赛。包括国画、油画、版画、水彩等,尺寸均不超过对开(约53cm×76cm)。漫画作品为16K大小。

(三)创作表演艺术类节目。包括歌舞类节目和语言类节目。

合唱:合唱队人数不超过40人,钢琴伴奏1人,指挥1人,每支合唱队演唱两首歌,演唱时间不超过8分钟;小合唱或者表演唱:人数不超过15人(含伴奏),不设指挥,演出时间不超过5分钟;重唱:人数不超过5人(含伴奏),演出时间不超过5分钟(不得伴舞);独唱:可有钢琴伴奏1人,演出时间不超过5分钟(不得伴舞);群舞:人数不超过36人,演出时间不超过7分钟;独舞、双人舞或三人舞:演出时间不超过6分钟。语言类节目:人数不超过30人,演出时间不超过12分钟。

  (四)开展校园廉洁文化创新活动。各基层党委(含党工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下同)积极组织形式多样的廉洁文化活动,自主申报创新项目。

  二、活动时间

  1015-11月15

  三、活动要求

  本届校园廉洁文化活动周,采取学校统一组织与各基层党委自主开展相结合。各基层党委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员工和学生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认真策划,开展有特色的廉政文化活动。活动结束后,要及时报送优秀作品和创新项目。

四、组织评选

  (一)报送作品必须是师生员工原创。书法类、绘画类作品均不需要装裱。各项作品同时报送纸质版和电子版。

(二)报送时间:1115日前

  (三)书法作品、绘画作品及创新项目报送纪委办公室,联系人:张明杰,电话:8379187452090123; 创作表演艺术类作品教职工作品报送工会,联系人:张有谋,电话:52090162,学生作品报送团委,联系人:刘慧,电话:52091805

  (四)学校将对优秀作品和活动创新项目进行评奖后,报送江苏省教育厅参加评选。

中共东南大学委员会

2013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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