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行巡视检查的通知
各校区工委,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党委各部、委、办,工会、团委;各校区,各院、系、所,各处、室、直属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和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三部委《意见》),根据校党委《关于做好院(系)行政班子换届暨巡视检查工作的通知》东大委(2009)42号文件的要求,今年下半年结合院(系)行政换届,学校组织巡视组对换届院(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巡视检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巡视检查的主要内容
巡视检查的重点是各单位党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在本届任期内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特别是去年以来贯彻落实三部委《意见》,深入推进本单位反腐倡廉建设的情况。主要包括以下两个方面内容:
(一)构建反腐倡廉责任体系,遵守廉洁自律规定情况
1、是否按照学校制定的《实施办法》(东大委〔2008〕51号)
把反腐倡廉建设列入党委(党总支)重要议事日程,纳入院(系)发展总体规划,融入院(系)各项工作,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
2、是否把反腐倡廉建设要求与本单位中心工作一同部署、一同落实、一同检查、一同考核,将反腐倡廉建设和业务工作紧密结合。
3、是否做到反腐倡廉建设“一把手”负总责,其他成员根据分工各负其责,分工明确,责任具体,建立反腐倡廉建设责任制网络。
4、领导班子成员是否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廉洁自律规定,每年结合年度考核进行述职述廉,如实报告个人重大事项,每年召开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
(二)完善制度,加强教育、管理和监督情况
1、是否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制定并严格执行党政领导班子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健全完善院(系)务公开制度,对事关学院改革发展全局和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广泛听取群众意见。
2、是否加强对学术资源分配、学术成果评价等的规范管理;是否重视和加强对学术带头人、科研项目负责人、评审专家等人员的廉洁自律教育、管理和监督。
3、是否把廉洁从教纳入师德建设范畴,提高教师职业道德修养和廉洁自律意识,把学风表现作为教师考评重要内容,把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纳入学生教育教学中。
4、是否严格教育收费管理,杜绝各种乱收费行为,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规定,严禁“小金库”;是否严格执行学校有关招投标管理规定,严格执行严禁在采购活动中违规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制度,防治商业贿赂。
二、巡视检查的具体安排
1、各巡视组组成人员与行政换届工作组相同。对各单位巡视检查的时间安排与其下半年行政换届工作结合进行。
2、各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按照上述两个方面开展自查,经分析汇总后形成领导班子书面述职述廉报告,述职述廉报告于巡视检查结束后抄报校纪委。
3、巡视检查工作程序按照《关于做好院(系)行政班子换届暨巡视检查工作的通知》东大委(2009)42号文件要求。
中共东南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
二00九年十月十日
抄报: 中纪委驻教育部纪检组、监察部驻教育部监察局、江苏省纪委、省教育纪工委、省教育厅监察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