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校区工委,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校机关各部门:
定于5月28日(周三)下午2:30在群贤楼三楼报告厅举行《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深入推进学校反腐倡廉建设》报告会,参加对象:
1. 全体中层干部(含处级调研员);
2. 校机关正副科长;
3. 后勤集团中心主任、支部书记;
4. 企业厂长、经理
请以上人员准时参加会议。如因出差、上课或其它特殊原因不能参加报告会的人员,请各基层党组织、机关党委将名单报纪委办公室。
纪委办公室
2008.05.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