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监察机构工作职责

学校纪检监察机构一体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国家监察职责,协助学校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认真履行纪委同级监督职责,代表国家监委履行上对下监察监督职责。纪检监察机构内设4个室,分别为办公室、第一纪检监察室、第二纪检监察室、综合业务室。

办公室主要职责:主要承担纪检监察机构日常工作协调、组织会议、文件收发流转,安全保密管理,推进信息化建设;负责年度计划、总结、工作规划和纪检监察机构领导讲话等重要文稿起草,承担纪检监察机构重要规章制度的起草、审核、解读;负责党风政风监督、纪检监察干部管理与监督;协调开展警示教育、党风党纪教育、廉洁文化建设,督促检查有关工作部署的落实情况,承担廉政研究工作,负责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等。

第一纪检监察室主要职责:联系院(系)、直附属单位等,负责政治监督、日常监督,协调组织开展各类专项监督;履行问题线索处置、执纪审查、依法调查处置的职责,做好问题线索分析研判,对涉嫌违纪或者职务违法问题线索进行初步核实、立案审查调查,对严重违纪违法涉嫌犯罪的问题,在江苏省纪委监委的指导和协调下按规定移交有关地方纪委监委;以案促改,推进廉洁风险防控;负责所联系院(系)、直附属单位干部监督、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及廉政档案建设,以及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等。

第二纪检监察室主要职责:联系学校机关职能部门,负责政治监督、日常监督,协调组织开展各类专项监督;履行问题线索处置、执纪审查、依法调查处置的职责,做好问题线索分析研判,对涉嫌违纪或者职务违法问题线索进行初步核实、立案审查调查,对严重违纪违法涉嫌犯罪的问题,在江苏省纪委监委的指导和协调下按规定移交有关地方纪委监委;以案促改,推进廉洁风险防控;负责所联系学校机关职能部门干部监督、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及廉政档案建设,以及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等。

综合业务室主要职责:主要承担信访举报、申诉、复审申请等的受理,综合分析信访举报情况;负责案件监督管理,履行线索管理、提出分办意见,开展审查调查安全检查;负责案件审理,监督处分决定执行,承办党员对学校纪委做出的党纪处分或者其他处理不服的申诉案件、申请复议案件,以及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