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62期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09-11-09浏览次数:348

 

东大纪检通讯

第六十二期

东南大学纪委、监察处主办                       20095


我校积极动员部署“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

514上午,教育部召开“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视频会议,对教育系统“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进行动员和部署。校长易红、党委常务副书记兼纪委书记杨树林、副校长赵启满以及全校各单位负责人在九龙湖校区行政楼会议室参加了东南大学分会场视频会。

视频会结束后,易红校长讲话,他要求全校各单位高度重视“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将专项治理工作作为贯彻落实科学观、推进学校科学发展和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工作抓紧抓好;要认真传达学习中央有关“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文件和教育部视频会议精神,深入做好思想发动、政策宣传、计划制定和组织部署工作,重点是做好自查自纠阶段工作。

杨树林同志在会上对学校开展专项治理工作进行了部署。他要求全校各单位深刻认识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的重要意义,明确专项工作的总体要求、政策规定以及各自职责,按照教育部会议要求,有力、有序、有效地推进“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

本次“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是在党中央、国务院统一部署下开展的。此前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以及中央纪委、监察部、财政部、审计署先后发文,对全国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作出部署。目前,我校已发出了“关于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并成立了“‘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校长易红为组长,党委常务副书记兼纪委书记杨树林同志为副组长,财务处、监察处、审计处、人事处等部门的主要负责人为成员,负责专项工作的组织实施。

本次专项治理工作范围包括全校各单位,查处和纠正各种形式的“小金库”,重点是2007年以来的各项“小金库”资金的收支数额,以及2006年底“小金库”资金滚存余额形成的资产,对发现“小金库”资金数额较大或情节严重的单位,将追溯到以前年度。

专项治理工作在政策上有三个突出特点,即鼓励自查自纠、严惩顶风违纪和鼓励举报。对自查发现问题并及时纠正的,对责任单位可从轻、减轻或免于行政处罚,对有关责任人员可从轻、减轻或免于处分;对被查发现的“小金库”,除依法进行财务、税务等相关处理外,还要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依法予以行政处罚,并依纪依法追究责任。对在专项治理工作中弄虚作假、压案不查、对抗检查、拒不纠正、销毁证据、突击花钱、打击报复举报人的,或重点检查中发现“小金库”数额巨大、情节严重的单位和个人,要按照有关规定从重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在中办《意见》(中办发〔200918号文件)下发后再设立“小金库”的,对单位主要领导、分管财务领导和直接责任人要严肃处理,按照组织程序先予以免职,再依据党纪政纪和有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学校设立“小金库”举报电话和举报邮箱,对举报有功的单位和个人,根据查出并已收缴入库的“小金库”资金、税款和罚款的金额,给予35%的奖励,奖金最高为10万元。  

专项治理工作分为动员部署、自查自纠、重点检查以及整改落实阶段,514日起10月底前结束。

 

报:教育部纪检组、监察局,江苏省纪委,省教育纪工委,省教育厅监察室

发:各校区工委,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校机关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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