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50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09-01-16浏览次数:263

东大纪检通讯

 

第五十期

东南大学纪委、监察处主办                       2007 5


杨树林在领导干部“廉政承诺书”签订仪式上强调

领导干部要律己示范,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425下午,在党委扩大会议上,我校举行了“廉政承诺书”签订仪式。2005年以来新任职的4位副校级干部和21位中层党政正职干部签订并分别向校党委书记胡凌云和校长易红呈交了“廉政承诺书”。校党委常务副书记兼纪委书记杨树林主持仪式并讲话。

杨树林指出承诺,在现代汉语词典里,就是“对某项事务答应照办”的意思;廉政承诺,就是我们的党政领导干部,对党和国家一系列有关廉洁从政的规定答应照办。廉政承诺,体现了我们共产党人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主动接受人民群众监督、自觉遵守廉洁从政规定、敢于承担违诺责任的鲜明态度和明确立场。廉政承诺,已经成为各级领导干部严于律己、以身作则的具体体现。2003年,在中纪委二次全会上,胡锦涛总书记向全党和全国人民作出郑重承诺,自觉接受广大党员和人民群众的监督,接受中纪委的监督;20048月,校党政领导班子向全校作出了“四严格”的廉政承诺,党政一把手先后向教育部党组递交了“廉政承诺书”。20051月,中层以上党政负责人向校党政主要领导递交“廉政承诺书”。现在,新任职的中层以上党政负责人签订“廉政承诺书”,就是要不断完善我校反腐倡廉工作层层承诺、层层分解、层层落实、层层有责的新格局。

杨树林强调领导干部要律己示范,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管好自己、管住班子、带好队伍,是履行廉政承诺的重要内容。各位党政主要负责人要常怀律己之心,主动接受班子其他成员的监督,在班子内部营造廉洁从政的氛围;同时,还要对班子成员负起责任,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及时提醒、诫勉,不可任其发展;对一些问题突出、班子内部自身无法或无权解决的问题,要及时报告,不可护短姑息。

杨树林要求领导干部要切实以行践诺,不断提高拒腐防变能力。希望签订廉政承诺书的各位同志,能够以实际行动遵守承诺、履行承诺,言必行,行必果,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的监督,有偏必纠、有错必改、有责必担,做一个言而有信、诺而有行、行而有责的人,真正做到让自己安心、让领导放心、让群众称心。

校党委委员、纪委委员,全校中层以上干部,校机关全体人员600余人出席了会议。

 

 

 

 

 

 

 

 

 

 

 

 

报:教育部纪检组、监察局,江苏省纪委,省教育纪工委,省教育厅监察室

发:各校区工委,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校机关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版权所有@东南大学纪委办监察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