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9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09-01-04浏览次数:455

东大纪检监察通讯

第九期

   东南大学纪委、监察处主办              200111

 

纪检监察动态

11010上午,中共东南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召开全体委员会议。会议认真学习了党的十五届六中全会和中纪委第六次全会以及省委九届十四次全委会、省纪委第十二次全会精神,围绕如何充分发挥纪委检查职能作用,积极推进我校党风建设的主题展开热烈讨论。校党委副书记兼纪委书记杨树林同志主持会议并讲了话。他指出,认真学习和切实贯彻十五届六中全会精神,对于进一步推进我校党的作风建设,深入开展反腐倡廉工作,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增强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调动广大师生员工的办学积极性,推进我校的改革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他就如何认真学习领会六中全会精神提出了具体要求。校纪委委员张锡昌、张加宽、沈炯、刘福章、冯佩霞、宋涛等也在会上发了言。纪委副书记兼监察处处长张学泳在会上通报了有关工作情况和下一步的工作打算。

2.《东南大学招标管理办法(试行)》(校通知[2001]11号)自2001111颁布实施以来,招标监督小组在学校招标管理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认真履行《东南大学招标管理办法(试行)》赋予的职能,遵循公平、公开、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使学校的招标工作开展得比较顺利,并已取得显著效果。通过各招标工作小组的努力,由学校自行组织的招标项目(省、市招标办公室组织的除外),据初步统计今年18月份有63项(基建工程项目占46%,仪器设备采购项目占25%,大宗物资采购项目占29%),合同总金额达4140万元,通过招标竞争为学校节约资金总额达529.8万元。

本刊专稿

我校科级以上党员干部党纪政纪条规知识书面测试工作

取得了良好效果

根据省纪委和省委教育工委的统一部署,我校分别于97914组织了处、科级党员干部党纪政纪条规知识书面测试(对因上课、出差等原因未能参加的同志也都安排了补考),并于915协助组织校级干部参加了省里的集中测试。校党委、纪委对此次测试工作十分重视,专门发了文件,并召开总支书记、部处长会议进行动员部署,校党政领导班子成员都认真参加了条规测试。整个测试活动由于指导思想明确,目的清楚,安排部署得当,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高度重视,共同努力,已经达到了以考促学的目的,收到了很好的教育效果。

此次条规知识测试活动,正值新学年开始,学校的各项任务比较繁重。为了处理好工作和学习的矛盾,各单位都能精心组织,科学安排,挤出时间抓好条规知识学习。学生处、远程教育学院、成教院等单位招生工作繁忙,他们利用晚上等非工作时间集体搞好学习;浦口校区、丁家桥校区迎新工作以及学生军训任务繁重,他们科学安排做到工作学习两不误;后勤服务集团在做好几千名新生的各项物资保障、服务以及校园美化工作的同时,处、科级党员干部克服困难,认真落实学习任务,确保了很高的参试率。

我校参加条规测试的党员干部是在宁高校中人数最多的,其中校级干部(含享受副厅级待遇)15人,处级干部336人,科级干部246人。处级干部测试成绩均分94分,其中:100分的80人,9980分的244人,7960分的10人,60分以下的2人;科级干部测试成绩均分也是94分,其中:100分的37人,9980分的200人,7960分的9人。

这次全校参试单位52个,根据参试率和参试人员平均分,共评出集体奖21个,除发给奖状外,还发给一定数额的奖金,其中:一等奖3个,各奖励人民币1000元;二等奖7个,各奖励人民币800元;三等奖11个,各奖励人民币600元。此外,根据参试人数较多和参试成绩较好的情况,又评出鼓励奖2个,各奖励人民币500元。

这次条规测试活动结束后,我校将把党纪政纪条规知识学习纳入今后日常的干部教育管理之中,不断巩固测试教育的成果,切实促进党员干部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群众观和利益观。

 

东南大学处、科级党员干部党纪、政纪条规知识测试

           

 

一等奖3个:

党委办公室   应用数学系   电气工程系

二等奖7个:

化学化工系   无线电工程系    团委   无锡分校   科技处

      外国语言系

三等奖11个:

后勤管理处  工业培训中心  党委组织部   物理系   建筑系

财务处  校长办公室  党委宣传部  党委老干部处  研究生院 审计处

鼓励奖2个:

后勤服务集团   中大医院

 

案件查处情况通报

   20006月基础医学院影像专业99级《组织胚胎学》考试后,年级主任王某某得知学生张某考得不好,便找任课教师杨某要求给该生提分。杨某感到为难,张某卷面只能得40多分,无法提高,拒绝了王某某。但王再三要求帮忙,并强调张是学生会干部,还说:“缺的内容可以补一点。”杨碍于情面,未能坚持原则,允许王某某拿走了张的考试卷。当晚,王让张在其办公室涂改答案、补做试卷。次日王某某将试卷还给杨某,杨重新批阅了该生的试卷,将其成绩提为66分。王某某又于当天找教研室主任徐某某,同样一再请求徐给张某提分。王对徐说:“张某是学生会干部,一定要帮帮忙,60多分肯定评不上奖学金。”徐某某在登分过程中擅自将该生成绩由66分改为86分,并在成绩单上签字后由杨某报送校区教务科。此后张某获该学年度二等奖学金1000元。

     王某某身为学生工作教师,本应为人师表、严肃考风考纪,但其却无视教学纪律,主动帮助学生考后涂改答案、补做试卷,对学生考试成绩弄虚作假负有主要责任,其违纪的错误性质是非常严重的,在师生中造成了极坏的影响,因此王某某受到了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处分,并被调离学生工作线。

 因受人之托,未能坚持原则,杨某考后让学生涂改答案、补做试卷,提高学生成绩;徐某某擅自更改学生考试成绩,均严重违反了校纪校规,因此杨某、徐某某分别受到了行政警告处分。

在王某某错误的引导下,学生张某考后违反了考试纪律,因此受到了警告处分,并被取消该年度奖学金资格,该课程成绩作零分处理。

 

 

报:驻教育部纪检组、监察局,省教育纪工委,省教育厅监察室

发: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校机关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版权所有@东南大学纪委办监察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