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23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09-01-04浏览次数:83

东大纪检通讯

 

第二十三期

东南大学纪委、监察处主办                       20042

杨树林在校纪委全委会上强调

认清意义 领会实质  突出重点 务求实效

把学习宣传贯彻党内监督条例工作抓实抓好

 

2004225日上午,校纪委在礼二会议室召开全体委员会议。会议传达学习了中纪委三次会议和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传达学习了部、省领导同志在纪检会议上的讲话,研究了2004年我校纪检监察工作的部署。校党委副书记兼纪委书记杨树林同志主持会议并就新年度如何学习宣传贯彻好党内监督条例工作讲了话。杨树林同志强调:要认清意义、领会实质、突出重点、务求实效,把学习、宣传、贯彻《条例》工作抓紧抓好。

杨树林指出,《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以下简称条例)经过13年理论和实践的准备,现在终于形成并正式颁布了。最近中纪委、中组部、中宣部联合通知,要求广泛深入地学习宣传贯彻条例,我们要按照上级的部署认真抓好落实。重点抓好四个方面工作。

首先要统一思想,充分认识《条例》颁布实施的重大意义。《条例》的颁布实施是我们党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发展党内民主,加强党内监督,维护党的团结统一,使全党始终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必然要求;是提高党的领导水平,提高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两大历史性课题,始终保持党的先进性的一项重要措施;是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保持党的肌体健康和活力,顺利推进事业发展的重要保证。《条例》通篇贯穿了求真务实的本质要求,突出了制度建设在党内监督中的核心作用,注重监督制约和保护支持相结合,系统总结了党内监督工作的有效经验,集中汇集了近年来各级党组织在开展党内监督实践中的新鲜经验,充分体现了新形势、新任务对党内监督工作的客观要求,体现了全党意志和智慧,是一部思想性、指导性、操作性都很强的党内基础法规。只有对《条例》颁布意义认识上的提高,才会有行动上的自觉。

其次要抓好教育活动,深刻领会《条例》的精神实质。认真开展好学习教育活动,是贯彻执行好《条例》的基础工作。要把学习和贯彻执行好《条例》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加强我校党建工作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全体纪委委员以及专兼职纪检人员要带头学习,掌握《条例》的精神实质,认真贯彻、自觉实践。纪检机关要会同组织、宣传等部门周密筹划、科学安排,集中一段时间,采取各种有效方式,大力宣传《条例》的重大意义和各项规定,把学习《条例》与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中纪委三次全会精神结合起来,使全校党员干部特别是中层以上领导干部能够精通《条例》,增强接受监督的意识,做自觉接受监督的表率;使全校党员同志能够熟悉《条例》,全体师生员工都能够了解《条例》。为了扎实有效地开展好学《条例》活动,按照省里的部署,今年我校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的主题为“增强纪律观念,自觉接受监督。”这一主题的指向很鲜明,目的也很明确,就是要把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自觉守纪、授受监督的要求内化为信念和道德约束,筑牢党纪国法和思想道德两条防线。

第三要抓住重点,着力掌握《条例》的关键章节。一是抓住监督的重点对象。《条例》规定很清楚,“党内监督的重点对象是党的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二是明确监督主体,也就是明确谁来监督的问题。《条例》列出了6个监督主体,即各级党委、党委委员、纪委、纪委委员、党员和党代会的代表,都有权按照《条例》的规定对领导班子的成员特别是对“一把手”进行监督。三是认真领会“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是党内监督的专门机关”这一规定的深刻内涵。这是党中央第一次以党内法规的形式明确党内监督的专门机关,这在党内监督史上是一个重大突破。作为高校纪委,我们要坚决履行好《条例》赋予的职责。四是掌握好如何进行监督的10项制度。10项监督制度是整个《条例》的核心部分。这样设计,充分体现了党中央把制度建设作为政党建设中的根本性、长期性、基础性的地位。

第四要抓好落实,坚决执行《条例》的各项规定。《条例》能否发挥应有的作用,关键在于能否得到贯彻落实。作为学校纪检机关,我们要积极协助学校党委不折不扣地抓好《条例》的贯彻落实,充分发挥好党内监督专门机关的作用,加强对《条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特别是在保证监督实效上下功夫,要认真对照《条例》的规定,对我校以往的相关规章制度和做法进行认真清理,按照规范,该修订的抓紧修订,该完善的抓紧完善,该建立的按照《条例》规定,结合我校的实际,抓紧制定实施细则。在全校强化党组织的监督、党的专门机关的监督与加强党员的民主监督、舆论监督以及党外监督相结合,形成监督合力,在党的组织内形成积极倡导监督、大胆实施监督、热情支持和保护监督的氛围。为创建国内外知名的高水平大学提供强有力的政治、组织、纪律保证。

校纪委副书记兼监察处处长张学泳同志在会上就《2004年纪检监察工作要点(征求意见稿)》作了说明。纪委委员吴杰、张锡昌、贾瑞萍等同志对“工作要点”提出了重要的修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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