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25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09-01-04浏览次数:118

东大纪检通讯

 

第二十五期

东南大学纪委、监察处主办                       2004 4

葛高林在我校党风廉政建设汇报会上强调

建立巡视制度是完善监督机制的重要举措

 

 为了进一步推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4月20日至22日,教育部、江苏省委教育工委组织巡视组对我校党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巡视检查。巡视组由江苏省委教育工委副书记葛高林、中纪委监察部驻教育部纪检组监察局二室主任李耀建等7名同志组成。20日下午我校在群贤楼三楼报告厅举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汇报会”,巡视组组长葛高林同志出席并作了巡视动员,他强调,“建立科学有效的巡视制度是加强党内监督、完善监督机制的重要举措,是经实践证明了的一项有效做法”。

汇报会由校长顾冠群同志主持,校党委书记胡凌云同志代表校党政作了题为《构建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防腐体系,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报告(本刊另发)。校党委委员、纪委委员,全体中层以上干部,教代会常委,民主党派、侨联负责人,离退休老同志代表共260余人与会。

葛高林指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是新时期加强党的建设、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一项具有长期性、基础性的制度,是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纳入法制化、规范化轨道的重大举措。

葛高林说,巡视工作做好了,能够进一步发扬民主,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能够及时了解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民主集中制、选拔任用干部规定等重要情况;能够从制度上强化党内监督,促进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依法执政。通过巡视检查,可以较好地将上级监督、同级监督、下级监督有机结合起来,把一些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减少腐败现象的发生。

葛高林要求,高校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要以身作则,树立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带头增强纪律观念,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等各项制度规定。

4月20上午,巡视组的同志列席了校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在校领导发言后,葛高林、李耀建先后讲了话,对我校党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对我校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落实责任制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

 

党委书记胡凌云在学校“落实党风

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汇报会”上的报告(摘要)

(2004年4月20日)

 

并校四年来,在部、省的正确领导下,我校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中央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工作部署,立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高校反腐倡廉工作的新特点,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方针,着力构建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狠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全面落实,为学校改革发展稳定提供了有力的政治保证。

一、努力搭建大宣教平台,充分发挥思想教育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中的基础性作用

几年来,校党委从干部队伍的思想实际出发,发挥党的政治优势,加强对党员干部特别是中层以上领导干部的思想政治教育,把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工作摆上重要议程,纪委、组织、宣传、党校等部门密切配合,在校园内形成了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大宣教”工作格局。

1、在实施教育的时间安排上,保证每月一次校院中心组学习日的落实。党委明确规定,每月的第二个星期三下午为中心组固定学习日,全体中层以上干部参加学习,并实行严格的签到考勤制度,对个别因事不能参加者实行及时补课。全校党风廉政教育纳入校、院(系)两级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教育计划,在时间安排上得到了保证。

2、在实施教育的对象把握上,重点抓好中层以上党员领导干部的廉政教育。党委坚持把廉政教育的重点放在中层以上领导干部身上,一方面使领导干部筑牢思想道德防线,带头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在师生员工中树立好形象、做出好榜样;另一方面促进领导干部抓好班子、带好队伍,提高全校党员干部遵纪守法的自觉性。

3、在实施教育的内容选择上,注重廉政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党委始终把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工作作为整个宣传工作和党员教育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统一部署、周密计划、科学安排、明确目标,紧紧围绕树立正确的权力观这个关键,每年教育活动突出一个主题,先后开展了用反面典型警示自我、坚定反腐倡廉信心、树立正确权力观、坚持“两个务必”和目前正在深入开展的“增强纪律观念、自觉接受监督”等系列主题教育,收到了很好的教育效果。

4、在实施教育的方法运用上,采取了灵活多样的教育方式方法。主要注重抓好四个结合:一是把经常教育与集中教育相结合。4年来共邀请上级领导和有关专家来校为党员干部作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加强廉政建设有关报告27次。于此同时,每年集中一个多月时间,围绕主题开展好党风廉政宣传教育月活动,使廉政教育形成声势、掀起高潮。二是把办班培训与书面考试相结合。4年来,校党校先后举办了9期干部培训班,党纪党规教育作为重点,有1050人次参训。有关职能部门先后四次组织党员领导干部进行党纪条规书面测试,参加人数1529人次。三是把新干部廉政谈话与重点部位人员教育相结合。坚持做好新任中层干部上岗前的廉政谈话工作,同时坚持对重要岗位的人员常念“紧箍咒”,早打“预防针”。四是把抓好案件查处与思想转化教育相结合。纪检人员在办案过程中,始终把思想转化教育贯穿于办案的全过程。另外,还利用正反典型进行对比教育,利用校内报刊、电视、网络等各种载体和现代化的教育工具进行形象直观的教育,在校园内大力营造勤政廉政氛围。

通过系列教育,党员领导干部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认识有了明显提高,廉洁自律意识有了明显增强,能够自觉执行廉政有关规定,对无法拒绝的礼品、礼金能够主动上交,近年来全校共上交7.97万元的礼金和有价证券,各类礼品102件。

二、着力构建制度反腐机制,充分发挥制度建设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中的保证作用

近年来,我校制订了《关于重申严禁领导干部利用职权为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谋取利益的规定》、《关于禁止领导干部违规赠送、接受电话卡和手机充值卡的规定》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初步形成用制度规范从政从教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机制。

一是学校党政严格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几年来,党委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完善党委内部的议事和决策机制。2001年初,校党委根据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出台了《关于加强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和改进工作作风的意见》,重新修订了《党委常委(扩大)会议事规则》,对于事关学校改革发展的全局问题,事关师生员工切身利益的重要决定,有关重大资金的使用和重要干部的任免,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充分酝酿或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常委会实行票决制。同时,校行政也重新制定了《校长办公会议议事规则》,对议事范围、决策程序等方面作了具体规定。

二是严格执行责任网络制。学校专门成立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由党政主要负责人亲自挂帅,同时明确了校、院(系)两级党政领导班子抓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体制,细化了责任。实行“一岗双职”,即校领导班子成员必须认真履行本岗位的管理责任,同时要切实履行廉政职责,对分管部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负有领导责任,对分工联系的院、系负有指导责任。做到了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三是严格执行责任考核和巡视检查制度。为了规范责任制考核工作,学校党委和行政印发了《东南大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办法》。通常采取结合年度工作总结对各单位落实责任制情况进行考核。去年底党委和行政派遣三个巡视组,由校领导带队,对5个院系和后勤服务集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巡视检查,对促进受检单位廉政建设发挥了很好的作用。今年上半年,我校又结合院系行政换届,继续对19个院系进行巡视检查。

四是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度。根据中央和省里有关规定,党委制定了《实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追究的暂行办法》,坚持把执行责任追究制度作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重要抓手。做到该追究责任的不管涉及到谁都坚决实行责任追究,该追究到哪一级责任的干部必须坚决追究,决不姑息迁就。实施严格的责任追究,有效地维护了党纪校规的严肃性,促进了责任制的落实。我们的做法得到了部、省的肯定,在去年9月教育部召开的直属高校纪检工作视频会上我校作了这方面的经验介绍。

三、精心打造权力监督制约机制,充分发挥监督制约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中的关键作用

进入新世纪新阶段,校党政积极探索对权力运行实施有效监督的途径和方法。按照党的十六大提出的“建立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的总要求,认真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不断增强领导干部主动接受监督的责任感和自觉性,精心打造适合高校特点的权力监督制约新机制。

一是不断健全和完善干部选任工作监督机制。我校是实行干部竞聘上岗较早的高校,中层以上领导干部基本实行了竞聘上岗。党委紧紧围绕“扩大民主、完善考核、推进交流、加强监督”的16字方针,突出干部选拔任用监督机制的建设。保障广大师生员工行使民主推荐、民主测评、民主评议、民主监督的权利。干部竞聘要经过8个程序:①向全校公开岗位职责、任职条件,在全校范围内推荐或自荐;②组织对自荐或推荐的人选进行资格审查;③对有入选资格的人员组织面试;④常委会采取票决制确定考察人选(差额);⑤将考察人选在全校公示;⑥组织考察组广泛听取群众意见;⑦常委会根据考察结果进行讨论,投票决定任职人选;⑧组织对新上岗的干部进行廉政谈话。尊重师生员工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4年中新选拔中层干部97名,师生员工的认可度普遍比较高。

二是不断完善招标工作监督机制。学校成立了招标工作领导小组,对招标工作实施统一领导。由主管财务工作的校领导任组长,主管监察、审计和后勤工作的校领导分别任副组长,财务、监察、审计以及后勤、教务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招标管理办公室,招标监督小组、招标项目承办单位。招标监督小组,对招标全过程实行跟踪监督。4年来,除需要到省、市组织招标外,我校自行组织的招标、议标共计1285项,合同金额3.38亿元,通过自主招标和审核合同为学校节约资金3214万元。

三是不断健全和完善招生工作监督机制。2001年我校被列为全省“自主录取”试点高校,学校及时制定了《关于在统考考生中自主录取的有关规定》,同时成立了“招生监察办公室”,由分管监察工作的校领导牵头,纪检、监察、学生、教务等部门和研究生院、成职教院、工会等负责人参加。3年来,我校招生部门严格执行国家和学校的有关政策和纪律,努力保证生源质量。我校学生处2002年被省厅表彰为“普通高校招生工作先进集体”,被教育部表彰为“全国高校招生工作先进集体”。

四是较好地发挥了审计、财务部门的监督作用。为规范学校财经秩序,我校于2002年召开了“财务与审计工作会议”,对广大干部进行了“严格财务管理制度,自觉接受审计监督”的教育。校党政始终把审计部门作为制约和监管财务管理和经济运行的重要部门。2000年至2003年,我校审计部门完成各类财务审计207项,进行科研项目审计133项,各类工程项目审计4443项。提交审计报告237篇,提出审计意见565条,作出审计决定155个。及时发现和纠正了资金使用中违纪违规的问题,确保了学校资金安全运行。审计处2002年被教育部表彰为“全国教育审计先进集体”,2003年被省厅表彰为“全省教育审计先进集体”。

财务部门认真履行财务管理职能,重视加强对各单位执行财经制度情况的监督检查。比如,去年上半年,由校领导牵头,财务、审计、监察等部门负责人参加,组成多个检查组对全校50个单位或部门财务收支和执行财经纪律情况进行了检查,历时一个多月。对检查中发现的自购自制票据、违规收费、公款私存等违规现象,坚决进行纠正和处理,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了严肃批评,有效地堵塞了财务管理上的漏洞,进一步规范了校内各种收费行为。

五是重视发挥教代会、民主党派等在学校管理中的监督作用。学校非常重视教代会、工会等在参与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实行校务公开、推进校园政治文明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凡涉及学校改革发展的重大决策,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重要问题,都及时提交教代会讨论审议。2000年至2003年,教代会举行了三次代表大会,接受、办理提案105件。召开教代会常委会26次,讨论和审议了学校《五年事业发展规划》、《学科建设和队伍建设规划》、《东南大学校园建设规划》等许多重大问题。教代会设立了“东南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申诉委员会”和“东南大学岗位聘任申诉委员会”,受理教职工申诉、投诉60余起,既维护了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又维护了学校稳定。教代会和工会工作多次获得省里的表彰。我校的民主党派、离退休老同志等都发挥了很好的监督作用。

四、精心锻造一支专兼职相结合的纪检监察队伍,充分发挥纪委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中的组织协调作用

几年来,校党政全力支持纪检监察机关履行党章和政纪法规赋予的职能,发挥党内监督专门机关的作用,依法依纪开展组织协调工作,做他们的坚强后盾。纪委在协助党委组织协调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过程中,坚持使反腐倡廉工作围绕发展、融入发展、服务发展、保障发展、促进发展。

一是积极发挥组织协调作用,推动反腐倡廉各项工作全面落实。在宣传教育方面,纪委注重协调工作部署和教育资源的整合;在制度建设方面,他们把办案、监督过程中发现在制度方面的漏洞及时向有关职能部门反馈,督促、协助职能部门健全和完善制度;在监督工作方面,协调相关单位按照程序规定运作。坚持参与不代替、监督不包办、尽职不越位。注重联系沟通、协作协商、理顺关系、化解矛盾,有力推动了反腐倡廉各项工作的落实。

二是认真开展信访核查,严肃查处违纪案件。2000至2003年,校纪委监察处共受理信访478件,对每件信访都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本着对组织对当事人负责的精神,及时认真进行调查核实,当年信访办结率都在92%以上。纪委、监察处在查处案件中坚持原则、秉公执纪,有力地维护了党纪、政纪、法规的严肃性。

三是按照省里统一部署,对教职工住房进行了登记和清理。由于并校,我校教职工住房清理工作面广量大,经过监察处、后勤处以及各单位的密切协作,从2002年6月至2003年9月,对近7000名教工住房情况进行了认真登记,坚持依靠广大教职工的参与和监督,坚持依照统一的政策严格把关,坚持开展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保证了清房工作得以顺利进行。我校清房工作受到了上级的肯定,被省政府表彰为“全省清房工作先进集体”。

四是纪检机关注重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高执纪能力。我校纪委、监察处按照党中央对纪检人员提出的“政治坚强、公正清廉、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要求,不断加强自身建设,在连续三年校机关开展的作风评议中,纪委、监察处得到了很高的评价。纪委、监察处去年底被教育部评选、表彰为“全国教育系统纪检监察工作先进集体”。

我校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虽取得了比较显著的成效,但离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上级的要求和师生员工的企盼还有不少的差距和不足。

我们将坚持把反腐倡廉、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切实作为事关学校发展全局的大事来抓,深入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把从严治党的方针全面贯彻到学校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和制度建设中去;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把维护好发展好实现好师生员工的根本利益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决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加大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力度;抓紧解决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为建成国内外知名的高水平大学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

 

报:教育部纪检组、监察局,江苏省纪委,省教育纪工委,省教育厅监察室

发: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校机关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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