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工作总结2017年工作要点

发布者:眭占菱发布时间:2017-09-06浏览次数:1199

一、2016年纪检监察工作总结

2016年是学校“十三五”事业发展的开局之年,在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历次中央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指引下,在上级纪委和学校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学校纪检监察工作面对新的形势和任务,坚持高站位,宽视野,始终将党风廉政建设作为推动学校事业发展、提升大学治理水平的重要内容,认真贯彻中央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和学校十四次党代会提出的战略部署,创新工作思路,加大工作力度,进一步建立完善符合学校特色的党风廉政责任体系,主动谋划、勇于担当、履职尽责、积极作为,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学术生态。一年来,纪检监察各项工作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整体水平不断提升。

(一)创新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体系,推动责任落实

1强化责任意识。深入学习党章党规党纪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推动学党章、听党课、抓党建、促党风,组织开展多主题、多层面的专题学习,抓好纪律教育。组织开展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专题学习,加强对《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两项法规的学习贯彻;通过多种方式在基层党组织中组织学习、观看中纪委8集大型电视专题片《永远在路上》,唤醒广大党员党章意识;围绕学习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和党内新出台的法规制度,在东南大学报开辟专栏,组织专家撰写文章,加强理论引领和政策宣讲,强化“四个意识”,2016年全年,围绕相关主题,提议组织校中心组理论学习4次。

2完善责任体系。创新责任体系建设,提升整体工作水平。以学校十四次党代会为契机,全面梳理、回顾近年来党风廉政建设的相关经验和做法,根据当前形势和任务,立足学校实际,提出未来五年相关工作的总体思路和举措,加强责任体系建设的顶层设计;开展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仪式,按照中央最新要求,对既有责任体系进行完善和提升,推动“党政一把手与校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校领导班子成员与职能部处主要负责人”签订责任书,进一步构建以“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层层落实、重在基层”为基本内容的、符合校情的党风廉政工作机制和责任体系,此项举措是对2014年公布的《中共东南大学委员会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中规定的责任体系的一次更具操作性的设计和补充,对整体推动学校建设和发展将产生重要影响。

3深化责任落实。严明党的纪律,夯实管党治党责任。组织参加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视频会议,及时贯彻落实会议精神,明确学校年度反腐倡廉工作的责任要求和内容,推动责任落实;召开全校性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通过学校党政主要负责人、分管校领导分别作主题报告的形式,重申要求、强化意识、明确责任、传导压力,凝聚共识;结合“两学一做”专题教育,校党委书记、纪委书记分别给所在支部、联系单位党员干部上廉政党课,强化广大党员的责任担当意识。

4创新责任机制。深入贯彻全面从严治党,积极探索作为基层教学科研单位抓好责任落实的新途径、新举措。以教育部直属高校纪委书记汇报相关工作为契机,创新性开展“开列一份问题清单、开展一轮专题调研和进行一次工作汇报”三个一工作,通过扭住校领导班子这一关键少数,面向全校二级单位,突出问题导向,采取带队调研、听取汇报、开列清单、查摆问题、及时整改等方式和举措,实现了广大党员领导干部责任意识的再强化,推动了全校各单位业务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的同频共振和协同融合,构建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体系和上下联动的工作机制,有利于相关工作的常态化以及风清气正的校园政治生态和学术生态的形成,也成为基层党组织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重要抓手;持续开展年度党风廉政责任制年度考核,按照中央和部党组最新要求以及在调研检查过程中二级单位所发现的薄弱点,适时调整责任制考核内容和方式,与年度部门单位综合考核、党建述职考核和机关作风考评相结合,将其纳入院系民主生活会主要议题,以考核和问责推整改、促优化,在坚持中深化,在深化中坚持,不断提升大学治理水平和能力。

(二)完善党风廉政宣传教育格局,营造风清气正的校园氛围

5不断深化机制平台。贯彻全国高校党建工作会议精神,将廉洁教育作为大学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进一步完善大宣教格局。召开反腐倡廉教育联席会议,加强工作部署、评选廉政作品、深化协同联动,提升党风廉政宣传教育整体实效;强化“校检合作”机制,组织纪委委员以及财务处、科研院、学生处等重点领域关键岗位人员赴江苏省浦口监狱开展党警示教育活动,参加玄武区预防职务犯罪协会6高校“校检合作座谈会”,加强合作,实现法制教育资源共享;坚持在基层党委书记会、党委部门负责人会上通报信访举报查处情况相关做法和机制,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

6持续打造特色品牌。宣传教育工作常抓不懈,继续打造具有东大特色的宣教品牌,努力做到在不断坚持中有亮点、在持续推进中增实效。结合“两学一做”专题教育,组织开展党风廉政宣传教育月,在全校中层干部范围内开展“反腐倡廉 任重道远”宣传教育主题报告会,筑牢党员领导干部拒腐防变思想防线;组织编印《东南风清—党员干部党纪党规手册》并分发广大党员干部增强其遵守纪律、践行纪律的主动性和自觉性;面向全校师生及教职员工开展第五届全国高校廉政文化作品征集暨廉洁教育系列活动,征集作品163件,其中作品舞蹈《爱莲说》、微电影《给成长的奖学金》获得江苏省教育工委优秀廉政文化作品一等奖;以省纪委“寻找身边的老严”征文评选活动为契机,积极发现先进、学习榜样、弘扬正气;组织学生参与南京市“天翼杯”知识产权情景剧大赛,强化法制教育,参赛作品荣获二等奖;坚持“逢新必教”,将廉政教育纳入新任中层干部和新生党员入学教育培训内容,切实将纪律规矩挺在前面。

7丰富扩展途径渠道。利用学校官方微信平台、校报、校园网等舆论宣传阵地,提高廉洁文化传播的影响力和覆盖面。在东南大学官方微信开通“东南风清”栏目,推出“讲真,记住五句话,过好端午节”“廉洁过‘三节’,最美东大人”以及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专题微信,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校园环境。

(三)积极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深化综合施治

8完善纪律审查程序机制,全程留痕,规范执纪。坚持科学执纪,依法依规执纪。优化组织力量,按照“减少存量,遏制增量”要求,加强人员力量配备,推进调查、审理相分离,充实案件检查小组力量,实现优势互补,凝聚办案合力;规范线索处置管理,坚持问题线索统一管理、全程留痕。建立“日清、周议、月报、季结、年析”制度。按照迎接巡视标准和要求,开展新一轮的线索排查,清理问题线索111件。严格按照拟立案、初核、函询谈话、暂存、了结五类标准分类处置,规范管理,全年,按照上级纪委要求,上报相关数据材料15次;深化联合审理制度,贯彻中央要求,加强与江苏省纪委、教育纪工委的案件联合审理,提升自身业务水平,推动审理工作规范化。

9构建谈话函询工作体系,咬耳扯袖、治病救人。准确把握中央精神,正确处理“树木”和“森林”关系,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原则,努力发挥谈话函询的唤醒、教育、震动功能,突出维护整片“森林”健康的执纪导向。充分发挥谈话函询作用,就信访中反映线索较为笼统不具有可查性的问题,及时对有关人员开展谈话函询、教育提醒;创新谈话方式,对出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委托所在基层党组织主要负责人或者所在单位负责人对其进行谈话;就上级和学校自身开展的各类检查中发现的薄弱环节或轻微违纪问题,及时对有关责任人开展约谈或函询,进行提醒谈话、批评谈话或诫勉谈话,向责任单位发出监察建议书,推进改善工作。2016年全年,学校纪委综合运用各类检查审计和查信办案反映的信息,提醒谈话54次,诫勉谈话4次,谈话函询17人次,通报批评9人次,发出监察建议书4份。

10发挥监督执纪综合效用,关口前移、综合施策。完善学校教职员工廉政数据库,动态掌握,有效运用,做到情况明,底数清,使其真正成为领导干部廉政上的“晴雨表”和“红绿灯”。2016年全年,干部廉政回函56人次;积极促使形态转化,注重宽严相济、教育感化,将执行纪律过程作为教育挽救干部过程。对有违纪行为尚未违法的党员干部,及时作出处理(酒驾)。对于那些主动交代、挽回损失的党员干部,根据党规党纪,可以给予批评教育或者组织处理,免予党纪处分,实现向第一种形态的转变,体现政策感化、真诚感召,重塑忠诚;严肃执纪问责,坚持力度不变,尺度不松,对群众反映强烈,影响恶劣的信访举报,认真核实,严肃问责;协助教育部纪检组、江苏省纪委开展相关信访调查工作。全年,受理信访件61件,其中问题线索50件,业务范围外11件,受党纪政纪处分9人次,责任追究66人次。

(四)不断加强源头治理,加大监督力度

11完善制度体系。紧扣中央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的这一主线,立足助推学校“双一流”大学建设,将推进学校反腐倡廉制度体系建设作为提升现代大学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容,先后制定出台了《中共东南大学委员会 中共东南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贯彻落实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实施意见》、《东南大学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实施办法》等多个统领性文件;根据中央最新精神以及学校形势发展,出台《关于进一步完善院系、直附属单位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指导意见》,统筹推进学校反腐倡廉制度体系,提升制度建设整体水平;规范纪委全委会议事决策程序,修订出台了《中共东南大学纪律检查委员议事决策规则》,《关于规范谈话函询办理工作的暂行办法》等制度,规范和优化工作流程,健全工作机制,进一步提高纪检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

12推进风险防控。建立健全风险防控机制,深化内控机制建设。协同财务处,以问题排查为重点,推动在全校范围开展部处、院系等二级单位廉政风险点和内控机制薄弱环节排查工作,并将排查工作与行政的内控机制建设工作有机结合,使党风廉政的制度建设更好地融入以东南大学章程为龙头的现代大学制度体系。全校共梳理出廉政风险点和内控薄弱环节200余条,对各单位相关问题进行逐条反馈,提出整改举措100余条,有力的提升了学校廉政风险防控整体能力和水平;以迎接巡视为契机,认真制定相关工作方案,协同党委办公室,对我校20126月至今接受的部分专项检查情况进行回头看工作,督促整改,强化落实,完善机制,提升水平。

13强化监督检查。不断深化纪检监察部门“三转”,既突出加强对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的监督检查,又着眼于通过“解决一个问题、健全一批制度、规范一个领域”方式提高整体性管理水平和风险防控能力。以迎接教育部、省纪委相关检查为契机,深入开展“校内接待场所预付款问题”、“严肃财经纪律,深入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科研管理中权力寻租问题”、“外逃人员排查”等专项检查14次,查找不足,及时整改,规范管理。配合南京市预防职务犯罪局“高校科研经费使用和管理”相关调研,组织协调科研院、财务处、重大项目负责人等参加座谈,强化意识,加强监管。根据政府采购相关制度,协同财务处、审计处修订学校招投标采购管理办法,完善招投标专家库建设。2016年,参与招投标监督228项,涉及金额14585万元。

14紧抓作风建设。深入贯彻中央精神,围绕作风建设,出台制度、明确要求,狠抓节点,强化问责。先后开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回头看、违规吃请和公款吃喝问题等专项检查和整治;在重要时间节点,通过会议、文件、微信等多种方式,强调和重申廉洁自律有关规定;对涉及“四风”问题的信访举报,及时受理、直查快办。

(五)加强自身队伍建设,提高履职能力

15配齐配强人员队伍。将具有法律、经济管理等专业背景的专家充实进新一届纪委委员队伍中,围绕学习中央最新会议精神、研讨学校年度纪检工作安排、重要制度出台征求意见、违规违纪人员处分决定等事项,全年先后召开全委会4次,充分发挥纪委委员在学校纪检工作中的作用,新进副处级纪检员、监察员和工作人员各1名,及时补齐空缺编制,进一步提高战斗力和凝聚力。及时启动新一届党风党纪监督员、特邀监察员聘任工作;推荐学校三名法律专家参加江苏省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工作。

16加强业务能力学习。认真开展“两学一做”专题教育,按照“忠诚、干净、担当”标准,认真落实机关作风建设要求,切实加强自身建设,注重提升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认真学习中央最新精神,深入贯彻学校十四次党代会精神,进一步深化“三转”,推进理念思路、方式方法创新,加强纪检干部培训,努力提高监督执纪问责能力。全年先后参加“2016年教育系统纪委书记、监察处长培训、中国纪检监察学院第79期执纪审查业务培训、教育系统纪检干部专题培训、全省高校纪检监察干部培训、高校纪检干部学习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专题研修”等学习培训多次,实现在职人员培训的全覆盖;通过参与教育部、江苏省相关工作,实现展示形象、促进学习、服务学校的作用。全年来,被抽调参与教育部巡视和江苏省作风检查2人次,参与江苏省纪工委信访工作和省艺考统考巡视检查工作2人次,参与教育部纪检组以案代训1人次,学校纪委主要负责同志当选江苏省纪委委员;加强学习交流,昆明理工大学、浙江大学等兄弟高校来我校学习调研,取长补短,共同提高。

17提高廉政理论水平。注重具体实践的理论化、纪检工作的科学化,坚持联系实际开展理论研究,参加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廉政分会和江苏省教育纪检监察学会的相关学术交流和研讨;配合法学院,成功召开“全国法治反腐学术研讨会”;作为组长单位,牵头召开2016年教育部直属高校纪委第四片组党风廉政理论研讨会,采取片组成员高校与会议举办地驻地高校共同参与的形式,扩大影响,深化交流,共同提高,参加中国人民大学第三届全国廉政建设理论研究学术研讨会和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暨高校廉政研究机构研讨会,进一步扩大自身影响;2016年,获江苏省优秀纪检监察论文二等奖1篇,在教育部《教育纪检监察》刊登文章2篇,成功申报江苏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专题研究项目1项。

二、2017年纪检监察工作要点

2017年学校纪检监察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中央纪委七次全会精神为指导,以贯彻落实2017年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视频会议精神为主线,以落实中央巡视整改任务为抓手,紧紧围绕学校“双一流”建设和全面综合改革等中心工作,进一步深入基层,持续深化党风廉政建设与反腐败工作,不断增强全面从严治党的系统性、创造性、实效性,为迎接党的十九大的召开做出新贡献。

(一)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强化党内监督。围绕“两个责任”的落实,坚守“四个意识”,坚决维护党的领导,把思想认识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部署和要求上来,将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传导到基层。协助学校党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督促检查相关部门落实惩治和预防腐败工作任务。协助学校党委督促各级党组织,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协助党委督促指导职能部门、院系、直附属单位等切实落实“一岗双责”,真正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加强对院系综合改革工作的监督检查,推进院系完善内部治理体系。

(二)推动贯彻执行,进一步完善党风廉政建设制度体系。督促“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廉政建设责任体系在学校的有效贯彻落实,持续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体系和工作机制。牢牢把握住校领导班子这个关键少数,督促班子成员更加有效地将所承担的廉政建设责任常态化、制度化地融入到对自身分管工作的具体指导和监督上。针对院系特点,以可操作性为导向,推进以“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等为内容的党风廉政建设制度在基层单位具体办学环节的有效贯彻和落实,并指导、督促基层单位按照学校的要求制定完成相关的配套制度并有效执行。督促职能部门管理与监管工作联动协同,建立、健全相应的监管、预警机制,保障学校事业的健康、有序推进。指导附属中大医院构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体系,继续深化廉政风险点及内控机制薄弱环节排查、整改工作,完善权力运行监督制约机制。

(三)坚持问题导向,聚焦作风建设及重点领域开展监督工作。结合学校实际,检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执行情况。紧盯年节和寒暑假期开展监督检查,对违反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坚决防止反弹回潮。在“三个一”工作的基础上,继续密切关注、积极预防招生录取、科研经费、招标采购、基本建设、校办企业、附属医院等重点领域、关键岗位及环节的廉政风险点,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在做好管理工作的同时,加大业务监管力度。落实五好干部标准,进一步做好干部选拔任用“党风廉洁意见回复”工作,严把政治关、廉洁关。

(四)践行“四种形态”,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牢固树立“管好干部就是爱护干部,爱护干部也是爱护自己”的理念,继续挺纪在前,坚决守住纪律底线。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按照纪律审查程序,依法依规及时登记造册、及时核查、及时处理、及时上报统计数据,不断提高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水平。配合人事部门,完成《东南大学教职工处分暂行规定》的修订工作。充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特别是运用第一、二种形态。注重抓早抓小,对发生、发现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反党纪党规、履行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到位等苗头和轻微问题,敢红脸、敢提醒、敢问责、敢执纪,坚决维护纪律的严肃性。坚持“一案双查”,对发生违纪违法腐败案件的单位主要负责人,纪委要对未认真履行主体责任的部门和责任人严肃问责,用问责压实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

(五)加强组织、协调和督促,进一步提升学习宣传教育的质效。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中央纪委七次全会精神,深入开展关于严明党的纪律和规矩的学习教育。协助学校党委把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两次会议上的讲话同学习系列重要讲话结合起来,同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结合起来,同贯彻落实《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结合起来。督促基层党组织切实担负起廉政教育的主体责任,推进廉政教育向基层的深度延伸。坚持“逢新必教”,将廉洁教育纳入新入职教职工的培训内容和新任导师的培训内容。利用学校官方微信、校报、校园网等途径,加强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宣传教育,深入解读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方针政策,全面宣讲学校现代大学治理体系建设的相关制度及举措。充分利用校检合作共建平台开展警示教育,在增强教育的实效上下功夫。进一步推进廉洁校园品牌建设,推出更多更好廉洁文化作品。

(六)不断强化责任担当,扎实落实中央巡视组各项要求。专项巡视期间,严格遵守《巡视工作条例》,积极配合巡视工作的开展。认真对待巡视组指出的问题,努力做到巡视期间即知即改、立行立改。继续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不折不扣地落实整改。以落实巡视整改工作为主题,召开2017年度党风廉政建设会议,认真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列出任务清单、问题清单,务求实效。针对巡视指出的问题举一反三、标本兼治,完善体制机制,推动源头治理和预防。对巡视组和上级纪检机关移送的问题线索,建立专门台账,严格依纪依规处置,做到事事有落实,件件有回应。

(七)高度重视自身建设,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干部队伍。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全面从严治党的新部署新举措,做到真懂、真会、真用,全面提升专职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专业化、职业化水平。加强对纪委委员、党风党纪监督员与特邀监察员、院系纪检委员的系统培训,充分发挥纪检专兼职干部队伍的作用。落实“两个为主”要求,从严教育管理纪检监察干部,加强自我约束,自觉接受来自各方面的监督,做到打铁还需自身硬。利用东南大学反腐败法治研究中心、教育部直属高校纪委片组会等平台,组织专兼职纪检干部队伍深入开展廉政理论研究工作。积极稳妥地深化“三转”,专司监督执纪问责。继续深化“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进一步清理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将监督检查的切入点转变到对职能部门履行职责的再监督上来,重点放在发现和揭示相关领域问题上。稳步推进二级纪委的工作,全方位保障监督职责的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