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监察干部要争做合格党员的模范

发布者:眭占菱发布时间:2016-12-05浏览次数:566

纪检监察干部作为党纪政纪的执行者和维护者,必须以更高的要求、更严的标准、更实的举措抓好“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做到心有所依、身有所属、志有所向、责有所担、行有所止,争做合格党员的模范。

在思想上入党

始终做到心有所依

组织上入党,一生一次;思想上入党,一生一世。心有所依,有了安放之处,才会知担当、有敬畏。毛泽东同志曾指出,组织上入党还不算入党,思想上入党才是真正入党,这是对党的建设规律的深刻洞见和把握。思想上入党是一个持续循环的过程,是一辈子的事情。从近年来查处的违纪违法案件看,不少党员干部曾经都是合格党员甚至优秀党员,之所以最后出问题,“根子”就在于背叛了入党初心、丧失了党员信仰。

作为党的忠诚卫士,纪检监察干部要始终做到心有所依,必须不断拧紧理想信念“总开关”。要认认真真、原原本本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带头学思践悟,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始终做政治上的明白人。要不断加强党史国史学习,重温党和人民共同走过的95年光辉历程,牢固树立制度自信、理论自信、道路自信、文化自信,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和纪检监察事业不断推向前进。要增强政治敏锐性,把对反腐败斗争形势的认识统一到党中央的重大判断上来,善于从政治上把握全局、从政治上分析工作,在严峻复杂的形势面前保持清醒头脑,始终保持惩治腐败政治定力。

在组织上入党

始终做到身有所属

组织是人们为实现一定的目标,互相协作结合而成的集体或团体。人的一生,与组织息息相关、密不可分。组织起来,才会有力量。中国共产党是一个靠着坚定的信仰、严明的纪律,为了实现共同目标而组织起来的特殊政治组织。党的发展壮大,要以党员为基础。个人的成长发展,要以党组织为保障。党员一旦背离了党组织,就失去了发展的根基。组织是个人最大的靠山。能否正确处理个人与组织的关系,是检验共产党员合格与否的重要标志。

纪检监察干部要始终做到身有所属,必须对党忠诚老实、言行一致,在政治上讲忠诚、组织上讲服从、行动上讲纪律。对党忠诚是纪检监察干部第一位的政治要求,要把在党言党、在党忧党、在党为党要求落实到工作生活之中,以身许党许国、报党报国,忠贞不渝地践行自己的入党誓言。要带头尊崇党章、遵守党章、维护党章,加强对遵守党章党规党纪情况的监督检查,把纪律立起来、严起来、执行到位,做党章的忠实执行者和坚定捍卫者。要模范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无条件服从党的决定,不打折扣、不搞变通,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要在思想上政治上和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党的集中统一。

坚持执纪为民

始终做到志有所向

党的根本宗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党的各项事业植根人民、依靠人民、为了人民。人民群众的拥护支持,是我们党长期执政的根基;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是我们党的奋斗目标。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的伟大实践证明,深入推进党风廉洁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顺党心、合民意,是民心所向。这几年来,我们党紧紧依靠人民群众的大力支持和积极参与,以实际行动回应人民群众期盼,增强了群众对党的信心、信赖和信任,厚植了党执政的政治基础。

纪检监察干部必须始终把人民放在最高位置,把执纪为民理念贯穿到监督执纪问责全过程。当前,虽然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正在形成,但是形势依然严峻复杂,人民群众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深恶痛绝,必须坚定不移正风肃纪、反腐惩恶,下大力气解决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切实维护群众利益。要坚持开门搞监督,搭建便利、快捷、直接的群众监督平台,深入开展“‘两学一做’作表率、执纪为民到基层”行动,探索和推广“纪检+媒体+群众”方式正风肃纪,形成无所不在的监督网。人民群众是不正之风和腐败的受害者,他们对反腐败成效感受最深、看得最清,也最有发言权。要把执纪成效交由群众评判,深化党风廉洁建设社会评价,强化评价结果运用,使民意真正成为研判反腐败斗争形势的“晴雨表”。

立足本职岗位

始终做到责有所担

忠诚是共产党人毕生实践的政治品格,担当是检验共产党人忠诚与否的试金石。我们党95年来的伟大成就,哪一件事是靠嘴说来的?都是靠一代又一代党员干部忠诚履职干出来的。习近平总书记将党章赋予纪委的职责概括为监督执纪问责这六个字,这就是纪委的主业主责,责无旁贷,更无可替代。形势越是严峻复杂,任务越是艰巨繁重,就越需要有担当精神。

纪检监察干部必须扛起监督执纪问责重担,以敢于担当、敢于监督、敢于负责的实际行动践行对党忠诚。要坚持关口前移,抓早抓小,动辄则咎,学习掌握好、实践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特别是要在第一种形态上下足功夫,发现问题及时处置,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用纪律管住大多数。要做到铁面执纪,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担负起监督责任,关键时刻敢于站出来、敢于亮剑,坚决同各种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作斗争。没有问责,责任就落实不下去。要结合贯彻《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对于不敢担当、不敢监督、不敢负责的,对于该发现问题没有发现,发现问题不报告不处置的,要坚决进行调整和问责,以“不落实之事”倒查“不落实之人”。

守住纪律底线

始终做到行有所止

古人讲:“凡善怕者,必身有所正,言有所规,行有所止。”这就是习近平总书记经常强调的“底线思维”。从唯物辩证法来看,底线是由量变到质变的一个临界点,一旦量变突破底线,事物的性质就会发生质的改变。对于全体党员干部来讲,底线就是党的纪律,党的纪律就是一个“安全圈”。党员干部一旦越出“安全圈”,就突破了合格党员的底线,就应受到党纪惩戒。

    正人必先正己,执纪者必须自身净、自身硬。要带头学习党规党纪,既要学习党内成文的法律法规,还要学习和弘扬党的优良传统和工作惯例,把模范遵守纪律变成习惯自觉。要全面落实内部监督管理主体责任,严格工作纪律,严格办案程序,建立违规干预插手纪律审查工作登记报告制度,严格执行有关事项报告、回避、保密制度和工作程序,关键重要岗位实施轮岗交流。要对以案谋私、串通包庇、跑风漏气等违纪违法行为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发现一个清除一个,决不护短、不遮丑,不搞双重标准,杜绝“灯下黑”,以铁的纪律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四川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 王雁飞)(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