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年教师节、中秋国庆期间加强作风建设的通知

发布者:袁煜昶发布时间:2016-09-27浏览次数:870

东大纪20165

各党工委,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党委各部、委、办,工会、团委

2016年教师节、中秋、国庆节将至,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明作风建设各项纪律,严防节日期间四风问题反弹回潮,营造风清气正的校园生态,现根据上级要求,就加强节日期间党风廉政建设,提出如下要求:

一、严明纪律规矩。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大会上强调,要持之以恒加强作风建设,坚持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坚持抓常、抓细、抓长,使党的作风全面好起来。全校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坚决抵制歪风邪气的侵蚀,自觉坚持“高线”,守住“底线”,不触“红线”,带头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教育部《高等学校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若干规定》。严禁公款购买赠送月饼、烟酒等节礼;严禁公款吃喝或安排与公务无关的宴请;严禁公款安排旅游、健身和高消费娱乐活动;严禁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商业预付卡和实物;严禁党员干部出入私人会所、公车私用、利用婚丧喜庆敛财以及各种变相的违规行为。

广大教师要严格执行教育部《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的规定》,自觉做到六个严禁,树立当代教师的良好形象和精神风貌。

二、落实主体责任。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对节日期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教育部文件要求作出安排,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坚持高标准、守住底线的要求,强调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要把握运用好第一种形态,在节日前后对本单位、本部门党员干部萌芽性、苗头性问题及时提醒、坚决纠正。党员领导干部作好表率,自觉谢绝收节礼、谢绝吃请和高消费休闲娱乐,同时管好家人和身边工作人员。

三、强化执纪问责。学校纪委监察处将就教师节、中秋、国庆节日期间作风建设情况加强监督检查,加大执纪问责力度。对“节日腐败”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从严从快处理,对典型案件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同时严格实行“一案双查”,严肃追究对四风问题听之任之、监管不力的单位领导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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