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工作总结2006年工作要点

发布者:纪委发布时间:2014-11-13浏览次数:415

2005年纪检监察工作总结

 

2005年学校纪检监察工作在校党委和上级纪检监察机关的正确领导和指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及中纪委五次全会精神,按照部省纪检工作会议的部署,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成效,为学校事业健康发展、人才健康成长提供了有力的政治保证。

一、认真学习贯彻《实施纲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办法》

校纪委协助校党委完成《东南大学党委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的具体办法》起草工作。结合学校实际,把中央《实施纲要》和教育部贯彻《意见》转化为切实可行的操作措施,分解并落实到学校的各项具体工作之中,推动学校反腐倡廉各项任务的落实。在10月份的全校基层党委书记及党委部门负责人会议上,校党委书记胡凌云同志就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把我校贯彻落实中央《实施纲要》的具体办法落到实处做了进一步的动员和部署。

校纪委抓住学习贯彻中央《实施纲要》这个重要契机,组织开展“落实《实施纲要》、加强惩防体系建设” 为主题的反腐倡廉宣传教育活动。4月份,校纪委会同党委宣传部举行学习贯彻《实施纲要》报告会,观看中纪委副书记刘峰岩同志作的学习贯彻《实施纲要》辅导报告录像。校领导和全体中层干部以及校机关副科长以上干部350余人参加了报告会。校党委副书记兼纪委书记杨树林同志在会上做学习动员讲话;5月份,各校、院(系)理论学习中心组进行《实施纲要》专题学习,广大党员干部通过学习,进一步明确了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工作任务和基本要求。机关部处在学习中还结合本单位工作和思想实际,提出改进工作的具体措施;9月份,全体中层干部、校机关全体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共478人参加《实施纲要》和《学习纲要》知识竞答活动,优秀率达99%10-11月份,结合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将贯彻落实中央《实施纲要》和学校《具体办法》作为建立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的长效机制、巩固先进性教育成果的重要举措,把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融入《东南大学“十一五”发展规划》。在整改阶段,各单位把落实学校《具体办法》纳入整改的重要内容,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下半年,根据党委统一安排,纪委监察处4人承担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联络员工作,深入基层开展工作。

二、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规范权力的正确行使

深入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切实落实《东南大学关于对中层以上领导干部行使权力实施有效制约和监督的意见》,加强和改进对领导干部行使权力的有效制约和监督,使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一步制度化。

一是加强对干部人事工作的监督。全年纪委监察处参与36个中层以上干部岗位选拔任用工作的资格审核、面试答辩、考察谈话等工作, 1人参与院(系)领导班子换届工作组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颁发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和关于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五个法规性文件,坚持“扩大民主,完善考核,推进交流,加强监督”的方针,完善干部公推公选办法,增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透明度。

二是加强对学校财务工作的监督。纪委监察处配合学校财务处开展对全校各单位2005年度财经工作检查,重点检查16个部处院系在财务、资产管理方面的内部控制情况,有无“小金库”、回扣行为,遵守招投标管理规定情况、票据使用情况及执行审计意见情况等,及时纠正了一些单位在财务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进一步规范了校内财经秩序;组织有关单位、部门收看教育部和中央纪委共同摄制的治理教育乱收费警示教育片,进一步提高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按照省教育厅、监察厅、纠风办转发的《教育部监察部国务院纠风办关于严厉禁止学校违规收费落实政府对教育的投入责任的紧急通知》精神,配合财务处在秋季开学后认真组织收费工作的检查。

三是加强对招投标工作的监督。坚持重大建设工程纪检监察派驻制度,加大对新校区建设工程的监督力度,进一步完善基建工程、修缮工程、设备等大宗物资采购招投标工作制度和操作程序,纪委监察处全年参加招标监督181项,合同金额累计9.7亿元,其中新校区112项,累计金额9.22亿元,校本部69项,累计金额4754万元;开展全校教材图书采购工作专项清理检查,规范教材图书等物资统一采购办法,进一步健全经济往来中回扣、折扣、手续费的管理监督制度,通过教材图书的公开招投标,实现明折明扣,收益主要让利于学生。

四是加强对招生工作的监督。严格执行部、省招生政策规定,坚持“五公开”和“三不准”,切实对各类招生工作,特别是对研究生复试工作、特长生招生工作实施有效监督,维护了招生纪律、学校声誉和考生利益。

五是纪委监察处参与校公费医疗门诊经费开支情况的检查工作,根据检查结果,提出加强公费医疗管理的措施建议,供领导决策参考。中大医院根据上级部署,积极开展南京地区医疗行业纠风专项整治工作。

三、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规定,严肃查处违法违纪案件

按照《2005-2007年全省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目标管理规划》,加强和改进信访工作,加大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力度。以查办领导干部滥用权力、谋取非法利益的违纪违法案件为重点,严肃查办工程建设、采购活动、财务管理、招生工作、企业经营等方面的案件。

全年共受理来信来访159件。共立案8件,涉及8人,给予党纪处分的3人次,政纪处分6人次,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的5人。配合南京市鼓楼、建邺检察院办案,及时召开有关人员的“打招呼”会议,通过教育,有关人员主动纠正违规行为,退交教材图书采购回扣22.59万余元,有力地维护了党纪、政纪、法规的严肃性,教育挽救了相关人员。

纪委监察处重视信访办案工作的治本功能。在新任中层领导干部培训班上,党委副书记兼纪委书记杨树林以《认清形势牢记宗旨严于律己在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作出表率》为题向50名新干部进行集体廉政谈话,在全校研究生支部书记培训班上以《求真务实严谨治学自觉抵制学术不端行为》为题进行学术道德教育,教育中列举近几年我校违法违纪违规等问题进行通报和剖析,采用身边的事教育身边的人的方法,学员们普遍反映受到了一次深刻的警示教育。纪委监察处坚持利用校园案例开展警示教育,今年荣获省纪委办公厅颁发的纪检监察宣传教育专项工作奖。

四、切实采取措施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根据江苏省委教育工委《关于对高校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专项巡视后整改情况进行检查的通知》要求,校纪委协助校党委对2004616日江苏省委教育工委下达的《关于对东南大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专项巡视检查情况的反馈意见》(苏委教纪[2004]4号文件)的整改情况进行了自查。通过检查,对照反馈意见中指出的“差距和不足”,进一步采取积极措施巩固整改成果。

1月份举行了全校中层以上党政负责人“廉政承诺书”签订仪式。100名中层以上党政负责人郑重地向校党委书记胡凌云、校长顾冠群呈交了“廉政承诺书”。3月份,结合建筑学院行政领导班子换届,学校巡视组还对建筑学院党政班子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了巡视检查。至此,完成了学校对院系首轮责任制专项巡视工作。

五、加强纪检监察队伍自身建设,完成校纪委换届的有关工作

认真组织学校第十二次党代会纪委工作报告的起草工作,通过座谈会等形式注意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反复修改,几易其稿。纪委工作报告全面回顾十一次党代会以来学校纪律检查工作,总结做好学校纪律检查工作的基本经验,提出进一步加强纪律检查工作的建议,代表们在审议中对报告给予了充分的肯定。纪委办公室积极参加党代会筹备工作和会务工作,1人参与秘书组工作,2人参与党代会代表资格审查组工作,3人参与组织组工作,6人担任党代会联络员工作,为确保党代会顺利召开做出努力。

认真贯彻教育部党组颁布的《直属高等学校党的纪律检查工作暂行规定》,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队伍自身建设,按照苏教纪工[2005]9号文件要求,认真完成校纪检监察机构和队伍建设情况自查,并上报了检查结果。在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中,专职纪检监察干部广泛征求群众意见,认真查找、深刻剖析党性、党风方面存在的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加强理论和业务学习,转变工作作风,严格内部管理,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工作质量与效率。纪委监察处结合工作积极开展教育纪检监察研究,获得省教育纪检监察研究会“组织奖”表彰。

 

 

 

 

 

 

2006年纪检监察工作要点

2006年学校纪检监察工作的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中纪委六次全会精神,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为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服务的方针,以校党委贯彻落实中央《实施纲要》的《具体办法》的实施为主线,以改革创新和制度建设为重点,建立健全具有我校特色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为实现学校发展目标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

一、认真贯彻落实中纪委六次全会精神,扎实开展以“学习贯彻党章”为主要内容的宣传教育活动

按照中央的部署,在校党委的统一领导下,校纪委协同组织、宣传部门认真抓好“学习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的宣教工作,扎实开展以“学习贯彻党章”为主要内容的宣传教育活动。坚持把党章作为把握正确政治方向的根本准则,作为从严治党的根本依据,作为加强党性修养的根本标准。通过学习活动,把党章的各项规定和要求落到实处,全面推进学校反腐倡廉工作。

1.形成反腐倡廉大宣教工作格局

把反腐倡廉教育作为推进校园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作为建立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的长效机制、巩固先进性教育成果的重要举措,纳入党委宣传教育工作的总体部署,统一规划,统一要求,统一实施。完善反腐倡廉教育协调机制,建立宣传部、纪委、组织部、党校、学工部、研工部、团委联席会议制度,保障教育资源共享,形成反腐倡廉大宣教工作格局。3-4月份开展党风廉政宣传教育月活动,安排校、院中心组学习中纪委六次全会精神和胡锦涛同志重要讲话,开展学党章活动,举行“增强法纪观念,预防职务犯罪”主题报告会。

2.加强以领导干部为重点的多层面反腐倡廉教育

加强处以上干部反腐倡廉教育,确保反腐倡廉专题理论学习教育全年不少于两次。拓宽反腐倡廉教育层面,抓好热点部门特殊岗位人员的廉政教育,做好新进教职工上岗前的培训工作。加强学术道德规范建设,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加强学术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和《学术规范与学风建设实施细则》,出台《东南大学教师学术道德自律准则》和《东南大学关于惩处学术不端行为的实施意见》,抵制学术上的急功近利、弄虚作假、浮躁习气等不正之风。

二、建立健全制度防腐机制,全面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

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深入推进从源头上预防腐败工作,扎实有效地贯彻落实中央《实施纲要》和部、省的贯彻意见,把校党委贯彻落实中央《实施纲要》的《具体办法》分解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1进一步完善党政议事规则。贯彻教育部《直属高校、直属单位重大事项议事规则》,修订《东南大学党委议事规则》和《东南大学行政议事规则》。

2建立党委常委会报告工作制度。研究制定校党委常委会向全委会负责、报告工作和接受监督的制度。

3、建立校、院(系)党政主要负责人与班子成员、分管部门以及联系单位领导干部定期谈话制度。修订分管校领导和纪委领导与新任处级领导干部廉政谈话制度。修订《东南大学关于对党员领导干部进行诫勉谈话和函询的暂行办法》。

4完善校务公开制度。建立同广大师生员工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公示制度。

5完善干部选任制度。建立完善组织人事与纪检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建立健全中层领导干部轮岗交流制度。

6完善招投标制度。实行招投标市场廉政准入制度,制订《东南大学教材图书采购实施办法》和《东南大学设备采购实施办法》。

7健全完善研究生招生考试和录取工作制度。

8健全领导干部廉洁制度。制定《东南大学处以上领导干部定期述职述廉制度》、《东南大学处以上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修订《东南大学关于礼品登记上交处理的规定》。

三、进一步拓宽监督渠道,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

1.建立权力运行制约机制

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的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东南大学关于对中层以上领导干部行使权力实施有效制约和监督的意见》,不断完善决策、执行、监督相协调的体制机制,强化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督,加大对领导干部执行“四大纪律八项要求”以及中央纪委“五不许”和教育部党组“六不准”规定的监督检查。

2.强化领导班子内部监督

提高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质量。制定《东南大学校级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实施办法》,认真落实民主生活会整改措施,整改情况在一定范围内公开。校领导班子成员过好双重组织生活,班子成员坚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校领导班子成员全年至少参加两个分管、联系单位的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

3.发挥好其他监督主体的作用

发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的监督作用。健全学校重大问题决策前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协商机制。发挥教代会、工会等组织的监督作用。继续坚持凡学校制定的大政方针必须经教代会充分讨论,凡涉及师生员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必须提交教代会审议,坚持校长向教代会报告年度工作制度。支持和保证监察、审计和财务监督。强化学校行政监察职能,加强执法监察、效能监察和廉政监察,确保政令畅通。强化审计监督,完善财务部门内部监控机制,加强对财经制度执行情况的督查。

4.加强对重要工作和重点环节的监督

进一步加强对干部选任工作的监督;突出对新校区建设以及新校区搬迁工作的监督,实现令行禁止、严肃纪律、厉行节约,坚决反对铺张浪费;加强对各类招生工作的监督,大力推进招生“阳光工程”,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对违规招生的,要按照教育部《关于实行高校招生工作责任制及责任追究办法的通知》的要求严肃追究责任;加强对基建、维修工程以及设备、物资、教材、图书、药品、主要食品采购等招标工作的监督;加强对公费医疗管理工作的监督,制止恶意医疗消费行为;加强对校办产业改制工作的监督,防止国有资产的流失。

四、严厉惩处各种违法违纪行为,切实维护党纪国法和校纪校规

1. 严肃查处违纪案件

以查处领导干部中滥用权力、谋取非法利益的违法违纪案件为重点,严肃查处违反政治纪律的案件;严肃查处招生考试、建设工程以及教材图书、仪器设备、医药、大宗物品采购中的违纪违法案件;严肃查处违反财经纪律、国有资产流失的案件。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严肃查处教育乱收费和医药购销、医疗服务中乱加价、乱收费等问题。进一步完善案件审理工作,坚持惩治腐败与维护党员干部权利并重。

2.注重发挥惩治的治本功能

认真执行发生案件“两报告一教育”(两报告是指案情调查报告和案件剖析报告;一教育是指在适当范围内进行一次警示教育)制度,通过坚决查办违纪违法案件,惩处腐败分子,严肃党的纪律,使广大党员、干部受到教育。针对案件中暴露出来的苗头性问题和薄弱环节,查找体制机制制度方面的原因,通过建章立制及时堵塞漏洞,逐步消除滋生腐败的土壤和条件。

五、加强纪检监察队伍自身建设,适应全面履行职责的需要

认真贯彻中央纪委颁布的《关于纪委协助党委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的规定(试行)》,从思想、作风、组织等方面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队伍自身建设。纪委监察处要进一步巩固先进性教育活动成果,严格执行机关作风建设的三项制度,进一步落实学习制度、完善内部管理、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切实落实各项整改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