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党组发布意见深入推进高校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禁止教师违规利用学校资源办企业

发布者:纪委发布时间:2014-11-05浏览次数:297

  为加强高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教育部党组今天发布《关于深入推进高等学校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意见》。《意见》强调,要加强学校资产和校办企业监管,禁止院(系)、教师违规利用学校资源兴办企业,杜绝“一手办学、一手经商”现象。同时,师德将成为高校教师考核首要标准,严查违反师德行为和学术不端行为。

  《意见》提出,要加强高校国有资产管理,理顺资产管理关系,严防借改革之机侵吞国有资产、牟取私利。加强投资管理,认真履行学校作为直接出资人的管理职责,依法对投资效益进行考评。加强对附属医院、附属学校等高校直属单位管理,理清权属关系,创新体制机制,消除腐败隐患。建立教育部直属高校国有资产考评指标体系,发布年度资产发展报告,切实加强国有资产、对外投资专项审计。对因管理不善、监管不力、失职渎职造成学校重大经济损失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意见》要求,要健全学校采购管理体制,实行采管分离。完善学校采购监管制度,重点加强对学校自行组织的采购活动的管理和监督。强化对附属医院大型医疗器械耗材和药品采购等环节的有效管控。完善采购内控机制,对采购预算、采购程序和采购结果等实施动态监管,科学构建评标专家库。严禁在采购活动中违规收受回扣、手续费,严厉查处商业贿赂案件。

  此外,《意见》还提出,要将师德作为高校教师年度考核、岗位聘任、职务(职称)评审、绩效评价的首要标准,防范学术活动中寻租营私、舞弊失德、垄断资源等行为,要严查违反师德行为和学术不端行为。

  《意见》提出,要经过今后4年的不懈努力,坚决遏制高校腐败蔓延势头,取得干部师生和社会比较满意的进展和成效。作风建设深入推进,“四风”问题得到有效治理;惩治腐败力度持续加大,纪律约束、法律制裁和责任追究的震慑作用充分发挥;预防腐败工作扎实开展,构建起“不想腐、不能腐、不敢腐”的有效机制,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和拒腐防变能力进一步增强,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机制更加健全,立德树人、风清气正的高等教育生态不断形成。

中国教育报10月29日刊第五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