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工作总结2012年工作要点

发布者:纪委发布时间:2014-11-13浏览次数:554

2011年纪检监察工作总结


2011年是学校实施“十二五”规划、落实新“三步走”战略的第一年。纪检监察部门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落实十三次党代会纪委工作报告提出的工作思路,紧紧围绕学校中心工作,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抓手,深入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各项工作,为学校各项事业科学发展提供坚强保证。

一、以预防职务犯罪为重点,深入开展反腐倡廉宣传教育

以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以下简称《廉政准则》)和《直属高校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十不准”》(以下简称“十不准”)为主要内容,加强廉政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加强党性修养,进一步规范从政行为。

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宣传教育。5月份,邀请江宁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反贪局局长汤文国同志,作了题为“廉洁执教,远离职务犯罪”的报告。学校中层以上领导干部、机关科以上干部,企业负责人,后勤集团中心主任、党支部书记等400多人参加了报告会,接受了一次深刻的预防职务犯罪教育。会后,召开了案件剖析座谈会,监察处、财务处、学生处、后勤管理处、体育系等单位的有关负责人和工作人员,与江宁区检察院预防职务犯罪科的工作人员一起,深入剖析原两名处级干部职务犯罪案件,从中吸取教训,进一步健全完善管理制度及监督机制,警示干部廉洁自律,谨慎用权,自觉接受监督,远离职务犯罪。在中层以上领导干部中开展“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反腐倡廉知识竞赛”增强广大党员干部对纪检监察工作历史、反腐倡廉理论政策及有关党纪条规的了解与认识,进一步深化党员干部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加强党员干部廉政教育培训。在新任处级领导干部培训班上,纪委负责人作了廉洁自律、勤政廉政的报告;在研究生党支部书记培训班上,进行了加强学风建设、抵制学术不端行为内容的培训。

完成新一届党政领导干《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签订工作。9月份,随着院(系)党政领导班子换届工作的结束,全校中层以上党政负责人向校党委书记、校长呈交了“责任书”,促进了党政负责人廉政意识和责任意识的提升。

继续推进机关新任处级领导干部到纪委监察处挂职锻炼工作。今年有2名新任干部(组织部副部长1人、学生处副处长1人)到纪委监察处挂职,全面参与纪检监察工作。纪委办全面总结挂职锻炼工作,研究推进工作的新方法、新举措。该项工作得到教育部纪检组监察局的充分肯定。

二、以专项检查为重点,进一步加强重点部位监督检查

深入开展专项治理,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以“小金库”专项检查为重点,深入开展财务监督。会同财务、审计等部门,在各单位自查基础上,对容易出现小金库及以往出现过小金库的单位进行了重点检查,同时设立举报电话和举报邮箱,接受群众监督。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工程项目送审程序,加强评标专家库的动态管理。

加强对人、财、物等重点部位、关键环节权力运行的监督检查。全年共参加了23个岗位,40人次中层干部选拔任用的监督工作。根据规定,认真了解、核查拟任干部的廉洁自律及选拔程序是否规范等情况,并书面复函。加强对招标工作的监督,全年共参与学校自主组织招标、议标195项,合同金额2.1亿多元。认真开展对本科生、研究生招生、文艺及体育特长生测试等关键环节的监督工作,深入推进招生“阳光”工程。

三、以制度创新为重点,不断推进反腐倡廉制度体系建设

加强决策制度建设,严把科学决策关。认真贯彻教育部党组《关于进一步推进直属高校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意见》,组织协调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等部门认真修订我校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坚持突出重点、完善程序,广泛征求职能部门及院(系)党政领导意见,并报学校党委常委会讨论通过。6月份,学校出台了《东南大学“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实施办法》进一步明确议事范围、决策规则、决策程序以及反馈监督机制,提高领导班子科学民主决策水平。教育部纪检组主办的《教育纪检监察》全文刊录了我校的《实施办法》

认真开展制度梳理工作,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及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等十个方面,对反腐倡廉制度进行系统梳理,形成《东南大学反腐倡廉建设制度汇编》,推进反腐倡廉制度体系建设。

四、以完善内外协作机制为重点,进一步加强信访办案工作

加大办案力度,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行为。全年共受理来信来访21件,立案5起,给予3人次党纪处分,5人次政纪处分。发挥案件的治本功能,利用典型案件开展警示教育,以案说法,以案明纪,进一步推进各单位健全制度,规范管理。

加强校检合作,深入推进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学校先后与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检察院、江宁区人民检察院签订了预防职务犯罪“合作共建”协议。借助于“校检合作”平台,与检察院建立法制宣传教育合作机制、信息交流沟通机制、联合监控机制以及办案协调配合机制等四个方面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在预防职务犯罪方面的专业优势,共同推进高校廉政文化建设和预防高校职务犯罪工作。

五、以迎接教育部专项检查为契机,推进学校反腐倡廉建设取得新成效

9月下旬,教育部检查组对我校贯彻落实《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和《廉政准则》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纪检监察部门协助学校党委精心组织,认真准备,积极抓好任务分解和督促检查工作,组织指导全校各院(系)部处开展自查自评,并先后对部分学院进行抽查,现场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并召开座谈会,了解学院贯彻落实《规定》和《准则》、开展反腐倡廉工作的情况。纪检监察部门全面总结学校近年来贯彻落实《规定》和《廉政准则》工作,形成工作报告,准备了对应两个检查指标体系的50个项目的支撑资料。组织了全体中层以上领导干部,民主党派代表,教师代表以及离退休人员代表参加动员及情况汇报会议,对校领导班子以及成员执行责任制和“十不准”情况进行了民主测评;组织院(系)和职能部门负责人代表、民主党派代表以及教师代表参加了教育部检查组召开的座谈会

认真总结经验,进一步推进学校纪检监察工作。专项检查结束后,纪检监察部门召开专题会议,认真总结专项检查工作,交流学习其他高校反腐倡廉工作好的做法,并就进一步加强学校纪检监察工作进行研讨。

六、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队伍自身建设

以“创先争优”为抓手,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积极加强自身建设。结合工作,抓住切入点,加强与基层沟通和交流,不断改进、提高工作水平。在制度修订、专项检查以及校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征求意见等工作中,广泛走访院(系)征求意见。认真组织学习及业务探讨,定期召开工作例会,进行工作交流、业务探讨;召开第十三届纪委三次全会,深入学习中央纪委六次全会精神,研讨进一步推进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方法举措;认真开展调查研究,完成“创先争优与高效廉洁服务型机关建设”、建党90周年廉政论文等论文撰写工作;承办教育部直属高校纪委第五片组专题研讨会,包括我校在内的12所高校共20余名纪检监察干部参加会议,就各校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加强党员领导干部兼职管理进行交流和讨论纪检干部队伍得到充实,新进2名工作人员,进一步优化了纪检干部队伍,增强了战斗力。


2012年纪检监察工作要点


2012年,学校党风廉政建设总的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和中央纪委七次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贯彻中央关于反腐倡廉建设的决策部署和工作方针,大力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扎实推进体现高校特点的惩防体系建设,深入开展廉政文化建设,着力解决师生员工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为学校改革发展提供保障,以党风廉政建设新成效迎接党的十八大召开和我校110周年校庆

一、建立健全机制,扎实推进体现高校特点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

1.开展对《东南大学贯彻落实中央<工作规划>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完成情况的监督检查。2008年,学校在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和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实施办法》,部署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经过五年左右的努力,以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取得了初步成效,学校纪委将适时开展专项检查,进一步完善教育、监督及惩处机制,扎实推进体现高校特点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

2.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及《直属高校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十不准”》。按照教育部检查组检查情况的反馈意见要求,在继续保持我校党风廉政建设特色工作的同时,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力度,使教师更方便地了解学校政策和改革发展情况;进一步推进制度创新,加强风险防控,不断推进学校管理水平的提高;进一步健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体系,加强考核检查,逐步完善反腐倡廉长效机制建设。

二、强化监督检查,进一步规范权力正确行使

3.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从重点查找重点领域、关键环节权力行使存在的廉政风险着手,科学评定风险等级,针对不同等级的廉政风险,制定有针对性、可操作性、具体管用和切实可行的防控措施,提高预防腐败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水平。

4.大力开展监督检查。加强对政治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围绕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加强对有关工作的监督检查,保障中央决策部署在我校的贯彻落实;保持基建、招生、干部选任等人财物领域监督工作力度

5.深入开展专项治理工作。一是开展对“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学校已于2011年上半年出台了《东南大学“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各院(系)要根据学校的《实施办法》,制定符合实际的“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完善领导班子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规范决策行为,促进科学民主决策二是开展科研经费专项治理。落实《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贯彻执行国家科研经费管理政策、加强高校科研经费管理的通知》文件精神,建立财务、科研管理、纪检监察等部门协同监管机制,加强对科研经费管理使用的监管。

三、突出保持党的纯洁性主题,深入开展反腐倡廉教育

6.深入开展保持党的纯洁性主题教育。紧紧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突出保持党的纯洁性主题,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党性党风党纪教育。以领导干部为重点,组织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认真学习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央纪委七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把思想纯洁摆在首要位置,自觉增强党性修养,坚定理想信念。

7.大力加强反腐倡廉教育。继续举办好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开展多种形式的党风廉政教育活动,会同有关部门在领导干部中深入开展廉洁从政教育,在重要岗位工作人员中深入开展廉洁从业教育,在教师中深入开展职业精神和职业道德教育,在学生中深入开展廉洁修身教育。

8.加强校园廉政文化建设。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推进校园廉政文化建设,抓住新生入校、入党、就业择业等重要节点,集中开展廉洁主题宣传教育。配合相关部门组织的文化宣传活动,广泛开展廉政文化创建活动。积极探索依托马克思主义学院开展廉政理论研究。

四、加大办案力度,严肃惩处违纪违法行为

9.加强信访工作,进一步完善案件线索排查制度。认真承办上级交办信访举报案件,积极发挥查办信访举报案件在维护稳定中的作用。

10.严肃查办违纪违法案件,积极利用“校检合作”平台,深入推进预防职务犯罪工作。

11.注重发挥惩处的治本功能,认真剖析违纪违法案件,针对暴露出的问题和薄弱环节,举一反三,建章立制,加强管理。

五、加强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不断提高履职能力

12.在纪检监察机关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积极开展教育廉政理论研究,不断推进纪检监察机关学习型组织建设,努力提高纪检监察工作能力和水平。加强与基层的沟通交流,深入开展调研,研究反腐倡廉建设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增强工作的应对力。建立健全协调机制,切实发挥组织协调作用,不断推进学校反腐倡廉建设各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