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积极参与“世界一流大学建设路径”大讨论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4-06-11浏览次数:257

近期,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学校党委《关于印发<在全校开展世界一流大学建设路径大讨论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落实工作,积极开展纪检监察工作如何融入建设世界一流大学中心任务大讨论,并将研究报告提交党委宣传部,提高纪检监察干部创建世界一流大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研究报告刊登在《东南大学报》(第14 1254期),全文如下: 

强化权力制衡    实现科学管理

切实加快我校世界一流大学建设步伐

荣顺 刘静 吉海

习近平总书记在五四重要讲话中指出,党中央作出了建设世界一流大学的战略决策,我们要朝着这个目标坚定不移前进。百十年来,从中央大学的成立到东南大学的发展,从罗家伦校长“玫瑰色的大学梦” 到东南大学的“十二五”规划,建设世界一流大学始终是东大人的梦想。在梦想的追逐过程中,学校提出了“三步走”的发展战略和“开拓创新,争先进位”的工作理念,并在《东南大学“十二五”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明确了“2020年前后建成国际知名高水平研究型大学、2035年前后跻身世界一流大学行列”的奋斗目标。

纵览世界高等教育发展史,世界一流大学的关键因素包括人才汇集、资源丰富和科学管理。如今进入我校三步走战略实施的关键时期,通过加强系统化的制度设计,建立自律、自控和自我约束机制,健全并完善监督问责机制,实现学校科学管理,对加快实现世界一流大学的奋斗目标至关重要。

一、注重学校顶层制度设计的系统化和执行力,为学校科学管理提供保障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强调对大学制度建设的投入,要求高校从注重“争财政经费等物质资源”为主的投入型增长转变到注重制度建设的内涵式发展上来。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要“深入推进管办评分离”,扩大学校办学自主权,完善内部治理结构。现代大学制度是实现高等教育科学发展的驱动力,作为现代大学制度的主体,大学章程对于完善内部治理结构,保障高校办学自主权具有核心作用。世界一流大学都有自己的“大学章程”,并具有高度的权威性和严肃性,以章程为基础健全各种规范,营造规范管理和依法治校的良好氛围。

作为2013年首批获得教育部核准的高等学校章程,《东南大学章程》彰显了办学特色,注重保障教职工与学生的基本权益,强调落实学校办学自主权与加强学校权利自律的平衡统一,有力地促进了依法办学意识的增强和现代大学制度的建设。利用《章程》颁布的良好契机,通过加强规章制度的系统化建设,明确学校各级领导的职责权限,合理划分、科学配置党政部门及相关机构的权力和职能,切实做到清权、确权和规权。同时,遵循减少层次、优化流程、提高效能、方便办事的原则,建立权力清单和权力运行流程制度,促使显性权力规范化、隐性权力公开化,最终实现职能科学、结构优化、廉洁高效和师生满意的管理目标。

二、扩大学院层面自我约束的示范化和影响力,为学校科学管理奠定基石

据上海交通大学“世界一流大学研究中心”发布的2014年《世界大学学术排名》显示,全球领先的200所大学中,美国有8所大学位居前10名,54所大学进入世界百强。美国高等教育系统之所以领先世界,很重要的原因在于美国大学承担国家与社会责任的同时,不断提高自律意识和自我约束能力,通过完善内部治理结构、协调权力资源分配关系,增强自身的发展动力,保证大学高效、有序地运行。

为扎实推进东南大学国际知名高水平研究型大学和世界一流大学建设,按照教育部发布的《关于推进试点学院改革的指导意见》,我校决定参照世界一流高水平研究型大学院(系)运行管理模式,在院(系)层面开展综合改革试点,这是学校进一步增强院系学科发展活力,加快建设世界一流大学进程所进行的一项基础性工作。试点学院拥有管理其内部事务的自主权,不仅涉及人才培养目标、课程教材、教育教学方法的革新,教育质量标准、教师评价标准的重新定义,还涉及人财物保障、学校与院系的关系、院系内部管理科学化与规范化等诸多复杂因素。学校在给予试点学院更大自主权的同时,也要明确学院的目标、任务及责任,并确定事后评价体系和监管方式,确保院系恰当地使用权力和资源。试点学院必须树立高度的“自律”意识,在进行顶层设计时,强调每项重要的自主权应按照“程序透明、信息公开、民主决策、多方监督”的原则行使,着力规范内部治理结构,制定严格和明确的权力履行制度,确保民主规范地履行各项自主权。通过组织或参加廉洁教育等活动,切实提高创建世界一流大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加强学院自我约束能力,建立符合教育规律和学术逻辑的运行与约束机制,推进学院各项管理工作的科学规范,不断扩大自身影响力,并将成功的改革方案与管理模式在全校示范与推广。

三、强化纪检监督执纪问责的长效化和威慑力,为学校科学管理保驾护航

哈佛大学原校长D.博克认为大学的运行未必都是理性的,因此美国高校十分注重对权力失范的责任追究。为了维护公众利益并促进高等教育科学发展,高校应当建立健全监督执纪问责机制,促进各项权力正确行使和规范运行,加快世界一流大学的建设步伐。

《东南大学章程》的有效实施需要加强对权力的监督制约。通过建立长效化的监督机制和不断拓宽监督渠道,加强对权力运行过程和结果的监督,保障权力按照章程约定程序和行为方式运行,将权力主体的活动约束在章程规则范围内。将监督落到实处,首先要大力推进信息公开,根据教育部指定的高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进一步扩大校务、党务和院务公开范围,加大信息发布覆盖面,提高公开性和时效性,保障教职员工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其次要严格按照“两责任、两为主和两覆盖”要求,通过转职能、转方式和转作风,继续强化纪检监察部门纪律约束、执纪监督和查办案件的作用,切实保证权力公开实施、在阳光下运行;第三要健全并完善执纪问责机制,明确执纪问责范围、执纪问责程序,加大执纪问责力度,增强执纪问责的针对性和威慑力,确保学校规章制度的严肃性和有效性,对权力失范、失控和滥用等行为进行及时的责任追究,让权力行使者不敢轻易越位,不敢随意出轨,确保权力在大学章程的有效管辖内运行,为加快世界一流大学步伐提供重要保障和强大推力。

东南大学已经步入建设国际知名高水平研究型大学从而跻身世界一流大学的重要时刻,只要我们扎根中国大地,坚持埋头苦干和改革创新,就一定能够续写东南大学的新传奇,实现创建世界一流大学的东大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