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09年度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的通知

发布者:发布时间:2010-01-04浏览次数:576

关于开展2009年度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的通知

各校区工委,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党委各部、委、办,工会、团委

    根据《东南大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办法》的规定,决定对全校校领导、中层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2009年度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检查考核。请全校校领导、各中层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结合年终工作总结和民主生活会,对照今年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部署的要求进行自查,自查情况分别填写《领导班子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检查考核登记表》、《领导干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检查考核登记表》,于2010115前报纪委办公室。在今年院系行政换届中主要负责人代表领导班子进行了述职述廉的,这次检查考核《领导班子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检查考核登记表》可以不再填报。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自查重点:

一、  中层党政领导班子责任制自查重点

1、执行党的政治纪律、国家法律法令和学校党政各项决定的情况;

2,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

    3、落实反腐倡廉建设各项任务的进展情况;

    4.贯彻《东南大学执行“三重一大”制度的暂行规定》的情况。

    二、  领导干部责任制自查重点

    1.职责范围内抓党风廉政建设的情况(包括听取分管部门和单位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汇报);

    2.执行廉洁自律规定方面的情况,其中必答内容为:

    (1)有无利用职权干预和插手建设工程、设备物资采购招标等市场活动;

    (2)有无违规收受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以及贵重物品;

    (3)有无利用职权和职务影响为配偶、子女,其他亲友及身边工作人员谋私利;

(4)有无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物馈赠和宴请;

(5)有无“跑官要官”行为,以及借选拔任用干部之机为自己或他人谋取私利;

3、按照中央和学校的有关规定,报告个人重大事项的情况。

4校党政领导班子成员还应自查遵守三委部《意见》中对高校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相关规定的情况,主要是:不得违反规定在校内外经济实体中兼职,不得在院系等所属单位违规领取奖金、津贴等,不得违反规定通过奖励性渠道持有高校企业股份。

 

 

 

 

中共东南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

                             2009年12月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