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行《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深入推进学校反腐倡廉建设》报告会的通知

发布者:发布时间:2008-12-19浏览次数:522

 

各校区工委,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校机关各部门:
  定于5月28日(周三)下午2:30在群贤楼三楼报告厅举行《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深入推进学校反腐倡廉建设》报告会,参加对象:
1.    全体中层干部(含处级调研员);
2.    校机关正副科长;
3.    后勤集团中心主任、支部书记;
4.    企业厂长、经理
请以上人员准时参加会议。如因出差、上课或其它特殊原因不能参加报告会的人员,请各基层党组织、机关党委将名单报纪委办公室。
 
 
                    纪委办公室
                    2008.05.26